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会城街道在前期全面摸排耕地种植情况,对新种新会柑“非粮化”行为的农户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对拒绝整改的,实施“清苗”行动进行整治。
4月29日上午,会城街道组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村委会干部,对会城街道天马村某地块开展清苗行动。
在整治现场,工作人员向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农户配合清苗。清苗过程中,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柑苗连土挖出,并用黑色袋子统一打包归由农户带离。 下一步,会城街道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规范农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舆论监督,持续抓好存量清理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