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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银湖湾滨海新区管委会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的通知》(江府函〔2021〕159号)和《关于赋予银湖湾滨海新区行使区级经济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新府办复〔2021〕346号)文件,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委会将受委托实施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特此公告。
附件:
1、市级事项赋权实施目录(第一批)
2、区级事项赋权实施目录(第一批)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