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的工作要求,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职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银湖湾滨海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xinhui.gov.cn/jmxhqjjkf/gkmlpt/inde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栏目的政府信息共63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部门文件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5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6条;通过“银湖湾滨海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约1162条,其中原创约1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滨海新区共收到0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工作职责,完善公开了《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式,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了《银湖湾滨海新区(区工业园区)联合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信息处理和利用的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了《银湖湾滨海新区(区工业园区)联合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先审后发”和“三审三校”原则,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纪律约束,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3年,滨海新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按要求定期公开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滨海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网站的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三是解读材料未添加咨询方式。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滨海新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是强化队伍管理建设,落实岗位责任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履行政府网站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二是强化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务工作认识。要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专业技能,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狠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委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