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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9-02

 

办理条件

临时建设不能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

 

所需材料

1、本申请表和申请报告(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各三份;
2
、有关使用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原件经核对无误后退回;申请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时,须提交《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或相关国土证明;
3
、临时建设单位与地权单位的土地使用协议书;
4
、《规划设计审批通知书》(规划部门)复印件三份;

 

窗口办理流程

1、请根据【提交材料】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
2
、请根据【交通指引】信息于工作时间前往相应办事窗口。
3
、向办事窗口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4
、依据【受理回执】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领取审批文件。

 

网上办理流程

1、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新会分厅(http://wsbs.xinhui.gov.cn
2
、注册帐号并登入【个人中心】。
3
、点击【按部门办事】选择相应的部门及需办理的事项。
4
、在线填报申请资料后上传,待预审通过后打印【受理回执】。
5
、根据【受理回执】及相关提示短信将纸质材料送相关部门及领取审批文件。

 

承诺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申请

不允许特别程序申请

 

办事窗口    

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建环局)

工作时间: 工作日 早上8:30 至中午12:00,下午2:3017:30

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经济开发区葵安路8

联系电话: 0750-6360747

交通指引: 今古洲花园-公交车站途经公交车:新会209, 新会210, 新会218, 新会305路。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网上服务深度

三级:在二级基础上,实现市分厅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全过程监督。

 

投资项目审批

 

审批类型:

  非投资项目事项

行业类型:

 

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