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条件 |
1、已进行工商登记的或者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的建设单位;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符合相关规划。 |
|
所需材料 |
无 |
|
窗口办理流程 |
1、请根据【提交材料】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
2、请根据【交通指引】信息于工作时间前往相应办事窗口。
3、向办事窗口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4、依据【受理回执】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领取审批文件。 |
|
网上办理流程 |
1、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新会分厅(http://wsbs.xinhui.gov.cn)
2、注册账号并登入【个人中心】。
3、点击【按部门办事】选择相应的部门及需办理的事项。
4、在线填报申请资料后上传,待预审通过后打印【受理回执】。
5、根据【受理回执】及相关提示短信将纸质材料送相关部门及领取审批文件。 |
|
承诺办理期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期限 |
60个工作日 |
|
特别程序申请 |
不允许特别程序申请 |
|
办事窗口 |
行政中心综合窗口 | 工作时间: 工作日 早上8:30 至中午12:00,下午2:30至17:30 | 地址:江门市会城区振兴路73号 | 联系电话: 07506297128 | 交通指引: 行政服务中心-公交车站途经公交车:新会303路, 新会310路 |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
常见问题解答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
|
网上服务深度 |
一级:在市分厅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服务。 |
|
投资项目审批 |
|
|
| |
邮政速递信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