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管委〔2015〕23号
关于印发《新会经济开发区开展危化品生产和危化品经营带仓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公室、人社所、水利所,区直派驻开发区各机构,今古洲社区:
为深刻吸取天津市滨海新区“8.12”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特制定《新会经济开发区开展危化品生产和危化品经营带仓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8月16日
新会经济开发区开展危化品生产和危化品 经营带仓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5年8月15日)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为深刻吸取天津市滨海新区“8.12”爆炸事故教训,国家、省、市、区政府先后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详细部署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根据《新会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危化品行业的实际情况和第三季度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天气的特点,从即日起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危化品经营带仓储等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总体目标,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落实危化品生产和危化品经营带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务求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和打击一批当前突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发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现成立新会经济开发区危化品生产和危化品经营带仓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捷雄(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林务勤(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冯耀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谭锦标(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董莹(党委委员)、梁志广(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开发区安委会各成员及由党政办、经济发展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公用事业管理办、安监办、社会事务办、今古洲派出所、今古洲社区抽调人员组成 三、重点内容和工作安排 全面覆盖开发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化品生产和危化品经营带仓储、燃气管道、油气储罐、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检查督查。 (一)规划建设环保办组 由管委会副主任梁志广任组长,成员由规划建设环保办人员组成。主要工作职责: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以道路桥梁施工、房屋建筑施工、中国中铁施工工地等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建设工程施工方案、现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高处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宿舍住人安全情况,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和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等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特种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二)公用事业管理办组 由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谭锦标任组长,成员由公用事业管理办组成。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开发区内公共消防设施、燃气管道、供电、江新联围今古洲堤段中国中铁施工工地等公共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有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物品,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对江新联围今古洲堤段度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对极端天气的预测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三)安监办组 由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林务勤任组长,成员由安监办组成。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开发区内企业单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危化品经营带仓储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控等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今古洲派出所组 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冯耀林任组长,成员由派出所组成。主要工作职责: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重点整治区域为检查对象,重点整治“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违反规定住人等情况。 (五)今古洲社区组 由党委委员董莹任组长,成员由今古洲社区和社会事务办组成。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开发区内居民小区、学校、幼儿园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积极做好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 (六)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检查工作。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一)督促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推进危化品生产和危化品经营带仓储企业、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示范引领和鞭策推动,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二)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有序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大力宣传,周密部署,全面抓好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要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继续深化“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到领导带队检查,深入一线。结合本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配合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协作,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督促,及时反馈。各专项小组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检查企业的安全隐患台帐报送开发区安委办汇总上报,做好隐患的跟踪落实,切实维护开发区企业的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