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管委〔2015〕37号
关于印发《新会经济开发区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公室、人社所、水利所,区直派驻开发区各机构,今古洲社区居委会:
根据新会区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现将《新会经济开发区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新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6月10日
新会经济开发区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5年6月)
新会经济开发区根据《转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江安生办〔2015〕57号)和关于印发《新会区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方案》(新安生办〔2015〕27号)的通知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设工程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经开发区安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底,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实现2015年建筑施工零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志广(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周升康
组 员:叶伟标、黄明、谢绍坚、冯健铭。
联系人:叶伟标、黄明
联系电话:6360474
三、整治范围及落实重点
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各类建设工程现场开展“五整治五落实”工作。
(一)突出整治以下5类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二)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以下5项规定: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
3.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牵头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开发区建设工程实际,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严密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全力推进。安委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联动,及时掌握动态情况,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全面开展。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施工现场无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整改并限期消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开发区建设环保办对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顾总结,于6月25日、9月25日报阶段情况,11月27日前将全年检查情况汇报开发区安委办,由安委办综合整理后统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