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会经济开发区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公室、人社所、水利所,区直派驻开发区各机构,今古洲社区:
现将《新会经济开发区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新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10月24日
新会经济开发区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
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关于印发<新会区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安生〔2014〕12号)统一部署,结合《关于印发〈新会区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安生〔2014〕11号)的要求,决定从2014年10月起至12月底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发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开发区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捷雄
副组长:谭锦标 林务勤
成员:开发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委办),由安委办负责收集汇总专项行动的工作资料。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四、行动重点
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内容是“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其中相关内容的具体化,安委会成员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重点抓住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开展:
(一)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1、由安监办对开发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委托原材料、成品运输单位资质开展检查
排查开发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是否有委托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的行为。
2、由公用事业管理办牵头组织派出所、社区对液化气充装单位开展检查
排查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充气公司是否存在无资质储存、充装燃气情况。
(二)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对开发区内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三)严格整治民用燃气和燃气管道领域的违法行为
由公用事业管理办牵头组织安监办、派出所、社区等单位加强对燃气安全的监管执法工作,切实开展对燃气企业、燃气经营站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燃气企业落实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安全制度;督促燃气企业做好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进行防雷电、静电设备的检测
1、开展以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等在经营场所内使用大量燃气的小型餐饮单位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黑网点和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打击力度,对未经批准设立的黑网点、储存点依法进行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运输液化石油气的依法暂扣车辆,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2、开展对破坏损害城镇燃气管道,在燃气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违法占压燃气管道,在燃气管道上方和沿线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燃气管道与周边、场所、设备设施等安全保护距离不足情况进行整治;要抓好高压管线违规穿城、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燃气管线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的清理力度,坚持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要开展开发区燃气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燃气管线、场站、站点的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城管部门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4年10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0月20日前)。主要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0月至11月底)。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12月)。主要任务: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八打八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工作、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以便向新会区安委会汇报开展执法行动。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网络宣传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以及安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开展排查摸底,掌握第一手的线索,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六)及时总结反馈。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把专项内容一并纳入开发区“八打八治”专项行动月度总结、专项行动总结材料,于每月25日前内报送至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