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会经济开发区开展消防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公室、人社所、水利所,区直派驻开发区各有关机构,今古洲社区居委会:
根据新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的工作实际,决定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进一步防范消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新会经济开发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新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4月9日
新会经济开发区开展消防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新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在开发区党委、管委统一领导下,动员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开发区消防安全稳定的形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捷雄
副组长:冯耀林、林务勤
成 员:李自明、李文斌、周升康、潘伏镇、任聪、陈虹桥、李柏维、陈和晓、余文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科园二楼安监办内),办公室主任由任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卓辉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党政办、经济发展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公用事业管理办、安监办、社会事务办、今古洲派出所、今古洲社区、今古洲工商所抽调人员组成。联系电话:6361038,传真:6368180。
整个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分两个小组,深入厂企、“三小”场所、学校、社区等开展工作。两个小组的组长分别由领导小组的两位副组长担任,组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办公室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和通知,要求每个小组都要有成员单位的人员。
三、检查时间
开发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检查时间定于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5月30日。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区内“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消防通道堵塞、锁闭疏散通道、灭火器材不足、应急灯失效、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超员经营等违法现象。
(二)检查开发区内企业单位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消防通道堵塞、锁闭疏散通道、灭火器材不足、应急灯失效、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超员经营等违法现象。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
(三)检查开发区各建筑工地及住人建筑工棚消防安全,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消防通道堵塞、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现象。
(四)检查开发区内公共消防栓及供水管线、用电安全等公共设施的消防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五)检查开发区各居民小区、学校等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从各职能部门抽调组成的两小组全体成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对保障开发区生产安全、社会稳定和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的重要意义,把这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作为治隐患、防事故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小组组长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
各小组要结合开发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整合各方面力量,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消防隐患。要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务求取得实效。要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采取强力手段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把整治与执法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小组内各成员要加强协商,形成合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开发区管委会,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各小组须于6月5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开发区党委、管委。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