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会经济开发区2014年预防学生
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公室、人社所、水利所,区直派驻开发区各机构,今古洲社区:
现将《新会经济开发区2014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新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7月23日
新会经济开发区2014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根据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会区2014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函〔2014〕290号)的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新会经济开发区2014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务勤
副组长:梁志广
组 员:李自明、李文斌、陈虹桥、周升康、潘伏镇、任聪、陈和晓、薛国富、任永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自明同志兼任公室主任,李振民同志任副主任。
二、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每年6月10日前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区域登记造册并向社会公布。
(二)整治阶段。每年6月20日前在重点河段检查、增设和更换警示标志。
(三)督查阶段。每年7月至11月,对辖区内的水域进行定期和突击巡查,加强督查信息的报送。
三、工作安排
(一)党政办:密切联系周边的会城街道办的天马、天禄、孖冲、西盛村委会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利用开发区网站开展防止学生溺水的公益宣传,加大对企业内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防溺水方面的宣传教育。
(三)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开发区内建筑工地深基坑及工地积水水坑及靠近银洲湖的建筑工地做好防溺水宣传督查工作;
(四)公用事业管理办:负责江新联围今古洲堤段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工作。对今古洲堤段所有水闸及电排站设置“防止游泳及垂钓”的警示牌,穿堤涵窦处要有警示文字;对常有人游泳的地方要加强巡查和管理。按有关规定在开发区堤段加设“禁止游泳”的警示文字,特别是孖冲高压电塔处及原新会客运港等常有人游泳的地方,要加强巡查和设置警示牌。
(五)安监办:负责开发区内企业宣传防溺水工作。加强对江新联围堤岸边企业安全检查工作。
(六)社会事务办、今古洲社区:负责开发区内学校、幼儿园、居民区等开展夏季防溺水宣传工作。对人员密集区域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
(七)今古洲派出所:要利用治安联防队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水域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要按照实际情况开展防溺水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开发区安全稳定形势;
(二)各办负责人要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检查情况报送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上报。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