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管委〔2013〕19号
关于印发《新会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公室、人社所,区直派驻开发区各有关机构,今古洲社区居委会:
根据区上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供辖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意识,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结合开发区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新会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新会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3〕112号)、《关于印发新会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府办〔2013〕30号)文件精神,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一系列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全面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从即日起至今年9月底,在开发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深入查隐患、防事故,全力推动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健伟
执行组长:林务勤
副 组 长:李自明、李文斌、周升康、陈虹桥、潘伏镇、任聪、李柏维、陈和晓
组 员:由党政办、经济办、建设办、公用事业办、安监办、社会事务办、今古洲派出所、今古洲社区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联系人:任聪、吴卓辉,联系电话:6361038,传真电话:6368180。
三、检查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时间为2013年6月至2013年9月。
四、检查范围
全面覆盖开发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利、特种设备、学校安全等行业领域,突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进行检查,落实整改。
五、检查内容和重点
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开发区职能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实施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规划建设环保办组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开发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检查。
(二)公用事业管理办组
负责开发区内公共消防设施、供电、江新联围今古洲堤段等公共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有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物品,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对江新联围今古洲堤段度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隐患排查整改。
(三)安监办组
负责开发区内企业单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服装、纸箱印刷类等消防、安全重点企业。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产停业整顿。对在新会区的央企、省属企业重点检查督查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等建设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培训等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开展“隐患治理年”行动情况。同时联合今古洲派出所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今古洲派出所组
结合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和全区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开发区消防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新《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和整改“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
(五)今古洲社区组
由社区和社会事务办负责开发区内学校、幼儿园、居民小区等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的领导,确保工作实效。把这次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作为治隐患、防事故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制定出各自的检查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狠抓整改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确保本次检查对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做到全覆盖。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系统、基础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各类事故隐患,要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务求取得实效。要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采取强力手段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考核,及时总结。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将纳入2013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须于每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报开发区安委办办公室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