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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扬尘污染防控 促进园区空气质量改善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21

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扬尘污染防控 促进园区空气质量改善


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学习成果转化到“为群众办实事”上。近期,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大气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推进园区空气质量改善,提升园区内企业员工生活幸福感。

一、压实“一岗双责”,落实扬尘污染防控

把扬尘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和民生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根据《江门市各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计分方法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操作细则》,坚持主动作为,狠抓工作实效。一是保持政治警醒,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二是主动抓好整改,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作为倒逼企业整改的重要机遇,促进园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为核心,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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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细化扬尘防治措施,实现综合治理

一是要求工地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标准设置围挡,做到连续、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脚手架按规定安装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密实封闭。二是要求工地出入口、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须按规定进行硬底化,并定期对路面进行冲洗,保持路面干净整洁。三是要求工地出入口须按规定配备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和沉淀池过滤设施,保证出工地车辆的车身、车轮、底盘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四是要求工地内干燥易起尘的施工作业面须洒水维持表面湿润,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围挡和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须安装固定喷雾、喷淋装置。五是要求裸露泥地须覆盖防尘网或者进行绿化,做到边施工、边覆盖、边绿化;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易起尘物料应采用专用仓库、储存罐等形式分类存放;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物料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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