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各单位、基层供销社:
为做好2020年新会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体系工程建设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以下简称“产销对接”),根据《关于继续设立新会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体系工程建设奖补资金问题的批复》(新府办复〔2018〕299号)、《关于印发新会区供销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供财〔2013〕1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0年新会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体系工程建设奖补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新会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体系工程建设奖补资金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供销社系统的农副产品、农资经营企业,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经营企业,由供销社领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和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各类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会计独立核算,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资金支持范围
2020年新会区“产销对接”奖补资金支持以下项目:
(一)“产销对接”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供销社系统新建或改造农副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完善分拣加工、仓储保管、配送交易等经营服务设施,提升产销对接能力。
(二)“产销对接”销售终端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与供销社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业务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产品种植和养殖基地建设、农副产品购销(加工)企业的设施建设以及在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鲜活农副产品简易保鲜冷藏设施、分拣加工中心和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等,夯实产销对接基础。
(三)“产销对接”的农产品经营旗舰店和农产品社区连锁店的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供销社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的旗舰店和社区连锁加盟店的经营设施和配送设备的升级改造、购买配送车辆、统一标识装修等,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买到来自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生产基地的优质实惠农副产品。
(四)供销社组织的有关“产销对接”人员培训项目、为宣传与供销社对接基地农产品而产生的广告费、宣传费,以及经区财政局、区供销社和区农林局批准的与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相关的其他项目。
三、支持方式
2020年安排新会区“产销对接”奖补资金70万元,采取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对投资额度较大,且难以取得银行贷款、盈利性弱的项目,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
四、申报流程
(一)区供销社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要求申报项目并在限期内递交申报材料。
(二)区供销社对新会区“产销对接”奖补资金的申报项目审核无误后,由区供销社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区供销社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再由区供销社上报区财政局审批。
五、申报材料
1、向区供销社申请2020年新会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体系工程建设奖补资金的请示;
2、《新会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体系工程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申报单位相关证明;
5、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
6、申报单位的责任书;
7、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时间
上述申报的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于6月20日前上报新会区供销社,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新会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体系工程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表;
2. 新会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体系工程建设奖补资金项目责任书。
江门市新会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