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会区供销社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社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二是规范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落实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贯彻落实《新会区供销社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市府、区府办公室转来有关舆情处置通知及网民给省长的留言,今年以来,我社办理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和市民咨询信息2件,人大政协提案事项5宗,按要求回应了企业、市民的咨询诉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依法公开本单位信息,及时更新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等。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社主要通过新会区人民政府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单位频道、省供销社网站、市供销社网站、“新会+”APP、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府信息各个栏目信息。2022年,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发布本单位信息158条,政务公开栏384条,其中,省供销社网站4条,市供销社网站7条,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54条,单位频道58条,“新会+”APP本地动态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年没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安排专人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单位频道的信息更新和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转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等四项文件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府发布工作的监管。按要求经常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找准问题,及时完成任务,并接受上级检查考核,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按要求定期公开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如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广泛,内容不够深化等。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专业素养。
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利用新会区人民政府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单位频道、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网站、中华合作时报网站、省供销社网站、市供销社网站、“新会+”APP、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发布各类工作动态的信息,树立供销社为农服务形象。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重点热点信息等政务信息,进一步扩大惠农政策、为农服务、防疫工作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社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我社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事项5件,提案件已按时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会区供销社联系(办公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五显路8号;邮政编码:529100;联系电话:0750-6663052;传真号码:0750-6667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