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3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101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16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新会区供销合作联社于2023年8月31日—9月6日发布了项目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机构遴选公告并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经过新会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会研究,拟认定广东欧特斯坦科技有限公司为新会区2023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20日-10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新会区供销合作联社提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需签署正式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内无异议,认定广东欧特斯坦科技有限公司为新会区2023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机构。
联系电话:0750-6639018
新会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