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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新会区农村电商专项资金——助农综合网络平台搭建项目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8

各直属各单位、基层供销社:

  为做好2024年新会区农村电商专项资金——助农综合网络平台搭建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关于2024年新会区部门预算的批复》(新财预〔2024〕8号)、《关于印发新会区供销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供财〔2013〕1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4年新会区农村电商专项资金——助农综合网络平台搭建项目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4年新会区农村电商专项资金——助农综合网络平台搭建项目资金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供销社系统的农副产品、农资经营企业,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经营企业,由供销社领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和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各类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会计独立核算,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资金支持范围

  2024年新会区农村电商专项资金——助农综合网络平台搭建项目资金支持以下项目:

  (一)重点支持供销社系统搭建直销类平台与运营管理,提升电商平台运营能力。

  (二)重点支持供销社文化宣传,推广本地化特色产品,将江门的产品特色呈现给全网人民,提高文化宣传能力。

  (三)重点支持供销社建立品牌,上线特色产品,提高品牌价值。

  三、支持方式

  2024年安排新会区农村电商专项资金——助农综合网络平台搭建项目资金10万元,采取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对投资额度较大,且难以取得银行贷款、盈利性弱的项目,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

  四、申报流程    

  (一)区供销社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要求申报项目并在限期内递交申报材料。

  (二)区供销社对2024年新会区农村电商专项资金——助农综合网络平台搭建项目资金的申报项目审核无误后,由区供销社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区供销社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再由区供销社上报区财政局审批。

  五、申报材料

  1、向区供销社申请2024年新会区农村电商专项资金——助农综合网络平台搭建项目资金的请示;

  2、《2024年新会区农村电商专项资金——助农综合网络平台搭建项目资金申报表》;

  3、项目实施方案;

  4、申报单位相关证明;

  5、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

  6、申报单位的责任书;

  7、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时间

  上述申报的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于4月26日前上报新会区供销社财会审计股,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新会区农村电商专项资金——助农综合网络平台搭建项目资金申报表;

  2. 2024年新会区农村电商专项资金——助农综合网络平台搭建项目资金项目责任书。

  

江门市新会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