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工作动态

新会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新会银海集团党委、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9-10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9月10日上午,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新会银海集团党委、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赖永锋作动员讲话,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苏伟雄,新会银海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麦锡章,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嘉明分别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四巡察组成员,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领导,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委员,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新会银海集团、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广东新控能源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下属企业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被巡察党组织其他区管干部、中层干部参加动员会议

11617542690839329722(1).jpg

  赖永锋在动员讲话中阐述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并就如何开展好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巡察监督的具体要求。本轮巡察,巡察组将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聚焦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精准有效开展监督。三是要强化政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本次巡察工作任务。各被巡察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坚决与巡察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做到抓好统筹,合理安排工作;全程对接,大力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问题;明确要求,严守巡察纪律。

  苏伟雄代表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统一思想,切实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担当迎接巡察监督。二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的各项纪律规定,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服从安排,以严实的作风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坚决扛牢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责任,严守工作纪律,主动坦诚接受,以严格的标准执行巡察监督检查要求。四要坚持求真务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强化标本兼治,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全力落实整改 。

  麦锡章代表新会银海集团党委表态。他表示,一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接受巡察监督。二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诚恳接受监督,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提升集团的治理水平和运营效能。

  黄嘉明代表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党委表态。他表示,一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以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畅通反映渠道,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四要把这次巡察作为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契机,注重成果转化,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新会银海集团党委、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党委将以此次巡察为新的起点,以点上问题整改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拓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努力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国资国企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为奋力谱写我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从9月5日至12月19日,对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新会银海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委员会、新会银海集团有限公司、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826163104;每天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专门邮政信箱:江门市新会区邮政信箱001号区委第四巡察组、邮编52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