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管中心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江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29号)和《关于印发新会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函〔2021〕734号)的工作部署,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请大家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径向综合部反馈。
附件: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
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一、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1. 积极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二、做好政府网站专栏信息公开。 | 2. 及时更新政府网站的各类型概况信息。 |
3.及时反馈网民对调查征集信息的意见。 |
三、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4.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政策文件和解读资料需添加咨询方式)。 |
5. 加强内部协调工作,修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对外告知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
四、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6. 提前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前和发布后的解读回应工作,注意收集相关舆情。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
7. 认真做好政务舆情(政务新媒体后台留言)和“12345”政府热线等各类留言信息的办理工作,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
8. 建立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的跟踪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
五、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 9. 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和国家正式版本,在本机关网站(部门频道)上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
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10.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确保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数据集中汇聚在集约平台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共享共用。 |
11. 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 “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
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12.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主动公开基层目录编制,并统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对外发布。 |
八、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 13. 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
14. 启用新版依申请公开系统,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程度。 |
15.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九、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 16.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多用图表形式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
十、加强工作指导。 | 17. 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18.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
| 19.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基层政府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 |
20. 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
十一、狠抓任务落实。 | 21. 建立本部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
22.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
23. 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