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ay
留言日期:
2024-11-03
主题:
房产过户
内容:
我妈刚办好继承我爸的房产,现在想过户给我们需要什么手续?要收哪些税费?商铺过户给子女要做房产评估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03
答复时间:
2024-11-08
答复单位:
新会区委社会工作部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的留言收悉,该事项已转交区自然资源局和区税务局跟进办理,相关答复如下:

一、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相关规定,市民可携带以下资料到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会分中心申请办理:

1.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房产证)原件;

2.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窗口办理时填写);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的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宅基地证明(或宅基地房屋转让咨询)原件(所属经济合作社或各镇街自然资源所出具);

5.完税凭证原件(税务部门出具);

6.宗地图原件(如无宗地代码须提供,有资质测量公司出具);

7.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如无宗地代码须提供);

8.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

(1)属于买卖的,提交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

(2)依法继承的,提交继承材料;

(3)因司法取得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或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4)属于赠与、遗赠的,提交赠与材料或遗赠材料。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它材料。

二、房产过户税费问题可到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新会区会城街道振兴二路73号)或致电0750-3912366咨询详情。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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