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昵称:超人):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并转新会交警大队和崖门镇跟进处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小贩乱摆卖霸占停车位问题(崖门镇)
近日部分商户和个人占用崖西圩镇路边停车位进行摆卖经营,这种行为不仅占用了有限的停车资源,导致有停车需求的市民难以找到车位,加剧了“停车难”问题,而且随意摆放的商品和摊位挤占了人行道和车行道空间,影响了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与城市文明整洁的形象格格不入。
城市管理部门肩负着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保障公共资源合理利用的职责。针对占用路边停车位摆卖的行为,我们将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力度。对于违规占用停车位摆卖的商户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劝导、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配合、屡教不改的,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7月份以来,我镇城管办共开展整治占道经营、乱占停车位乱摆乱卖行动8次,出动工作人员30余人次,处理占道经营75起、乱占停车位乱摆乱卖51起。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深化整治占道经营和占用停车位乱摆乱卖行为,使市场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交通秩序更加顺畅,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二、关于违停处理问题(新会交警大队)
经新会交管大队崖门中队调查了解:1.针对市民反映事发路段停车位紧张,并长期被小贩占道经营和临街商铺占用的问题,崖门交警中队已联合城管部门,已分别于7月8日、7月15日对上述路段的占道摆卖行为进行整治。2.对于无法通过交管12123进行学法减分免罚处理的问题,崖门交警中队已向当事人作出详细解释。根据相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无同类违法行为被记录,才可以进行首违免罚或学法减分,当事人违法记录超过规定要求,系统会记录显示。于7月17日,崖门中队民警已致电市民(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解释。其表示理解。若需要咨询请致电新会交管大队信访办区警官联系0750-6654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