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八
留言日期:
2025-10-09
主题:
关于电动车车牌注销情况
内容:
俩仨年前的电动车已经不见了,但是一直没想着牌照需要注销,现在整理东西发现车牌,车管所说没法注销,这个咋处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14
答复时间:
2025-10-14
答复单位:
新会区委社会工作部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昵称:小八):您的留言已收悉并转新会公安分局跟进核查,反馈如下:

经新会交管大队调查了解,当事人的电动自行车(车牌号码:江门1***35)已丢失,根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指引》相关规定执行,若电动自行车被盗抢的,当事人携带车辆的报警回执(内容需要注明车牌号码)和身份证原件到新会交管大队车管所办理被盗抢登记手续。

2025年10月14日上午,新会交管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已致电网友作出详细解释,其表示理解和明白。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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