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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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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3-14
名称: 中共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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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3-14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2月2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4月1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三方面共12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感使命感狠抓问题整改

  (一)提升政治站位,统一巡察整改思想认识。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及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局党组书记要求要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狠抓巡察整改落实,以一丝不苟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把各项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在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书记带头深刻剖析根源,全面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带动局党组成员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瞄准靶心”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作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组建区城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会议6次,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思路和办法,定期检视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了《中共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巡察集中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2类问题共37项具体问题,制定105项整改措施,并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推动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或实质性进展。

  (三)立足长远,建章立制促进长效常治。在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当下改”的基础上,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当前和长远相结合、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相结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健全了30项管长远、利长久的工作机制,其中新制定工作制度6项、党务制度5项、廉政制度2项、资金管理制度2项,修订完善制度15项,逐步构建起长效化、制度化屏障,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复发。

  二、盯紧问题、逐项销号,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履职担当不强方面

  1.“理论学习人浮于事,学习得过且过”问题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建立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必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学习主体、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等进行细化。

  二是严抓落实督促。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21次,每次会议都能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并建立“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台账,每半年向党组会报告落实情况,其中上半年的落实情况在党组会上进行了通报。

  (2)理论中心组学习停留于“照本宣科”: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新会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局党组班子成员对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二是健全学习制度。建立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每月集中学习至少1次,每次学习班子成员要结合业务交流研讨,每年形成中心组学习总结报告。结合形势需要、重点任务和城管业务,制定《2022年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7次,学习会上党组成员将理论学习内容结合分管领域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研讨,不断提高学习掌握和运用理论的能力。

  2.“城市管理履职担当不足,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1)城市管理谋划意识不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对上级部门已组织编制规划并覆盖细化到新会区的,积极配合修编并落实执行。现已配合完成修编《江门市燃气发展规划》《江门市区天然气专项规划》《江门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江门市城市桥梁管理养护中长期规划》《江门市三区一市城乡污水专项规划》《江门市中长期节水规划》《江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江门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按规划执行落实。

  二是对上级部门组织编制但未细化到我区的,以及尚未编制的领域,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组织研究编制。目前,正在组织编制《新会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养护规划方案(2022-2025)》,已完成初稿,正在进一步修改;联合新会水务公司组织编制《新会区城乡供水专项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完成报批稿,报区政府审批后执行。

  (2)市容秩序整治不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市场周边环境脏乱差整治力度。制定了《新会城区集贸市场、马路市场周边联合执法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我局牵头,联合会城街道办,市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每月分片区开展城区集贸市场和马路市场联合执法。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9次,整治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摆卖2723宗,重点整治了城西一路“马路市场”等黑点。同时,我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月不定期对市场周边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会城街道办加强常态执法,严格按照每周排班表落实市场周边定人定点定时常态化管理,在正常工作班次外(上午7时30分至下午6时),另设有副班及夜管队(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2时),确保执法工作能全年不间断开展。巡察整改以来,会城街道办综合执法大队共整治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摆卖91077宗,我局开展督促检查9次,形成问题清单整改函3份,并发至会城街道办落实整改。

  二是加大主城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整治力度。我局牵头制定了《新会区城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交通、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和会城街道办,开展共享单车整治行动,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整治行动21次,出动人员168人次,大货车42辆次,清理乱停放共享单车1921辆。同时,约谈共享单车运营商6次,压实企业责任,并联合交通和公安与企业商定主城区共享单车总投放量不超6000辆。

  (3)市容环境监管不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对购买第三方环卫、绿化服务工作的监管。第一,加强考核组织。由区城管局、圭峰会城作为考核工作主体,并联合相关部门、居(村)委会组成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考核组、园林绿化考核组、填埋场维护考核组开展考核,形成区、街、社区(村)三级监管。第二,强化日常监督机制。修订完善了《新会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园林绿化检查监督网格化工作方案》和《新会区环卫管理中心网格化检查工作方案》,绿化、环卫日常专职监管队伍由原来的10人配强到19人,每天分组分片区网格化检查,安排专人做好问题台账记录,督促服务公司100%完成整改。第三,实行定检与专检有机结合。考评组定期每周一次开展考评,每次考评绿化点位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10个,环卫点位由原来的19个增加到22个,做到每季度主城区所有考评点考核全覆盖;同时针对创文、创卫等重点工作任务,组织不定期专检,纳入当期考评综合评分。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了28次定检和6次专检,覆盖了22个社区和15个村委,通过定检和专检形成考核综合评分,并以此计算支付运营企业的服务费,督促运营企业提高环境卫生治理服务质量。

  二是加强区镇两级生活垃圾转运监管。第一,召开了新会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会议,明确了各镇须认真履行《新会区镇级生活垃圾统筹转运项目(BOT)框架性协议》,加强转运站日常运营管理,完善地磅和在线监控设施,确保垃圾进出数量明晰;同时,加强站场常态化管理,确保站内各类标语指引制度清晰上墙,站场内外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淤积、无杂物乱堆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第二,我局落实专人每月对镇级转运站的清运和保洁情况进行抽检,6月以来共检查发现问题21项,已督促相关镇及时开展整改。第三,我局于7月15日、18日对十个镇开展垃圾转运站运行情况专项督查。各镇基本设有或租用地磅设施,设有站场监控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均已上墙,生活垃圾基本做到日产日清,并落实好站场清洗保洁管理,落实好生活垃圾过磅数据记录和相关核对台账。

  (4)排水处理设施薄弱: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城区排水设施和易涝点的系统治理。第一,全面推动城区易涝点综合整治项目。对东侯路、冈州大道西2个易涝点、振兴三路等5个易积水点开展综合整治,制定了《新会城区易涝点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了立项、资金申请等前期工作,由区建管中心负责项目施工,其中东侯路雨水管改造工程已于2022年8月完工,城区易涝点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标段)已于8月开工,预计2023年底完工。第二,完善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我局积极推动冈州大道西雨水管工程、启超大道二期道路改造工程、中心南路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并向政府申请项目资金,结合道路改造同步升级排水设施,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目前,由区建管中心负责项目施工,其中启超大道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已完工,冈州大道西雨水管工程于2022年8月完工,中心南路改造工程8月开工,预计2023年底完工。各项排水(雨水)工程完成后,有利于解决水浸黑点易涝积水问题。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会区2021-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共分三个包组,其中包组一已完成招标,并于2022年5月开工,包组二已于10月开工,包组三已于7月底开工。目前,全区已完成125个自然村治理,提前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天禄西宁村属包组三,已优先安排在第一批实施,目前除接入市政污水主管前的三和大道过路管由于涉及公路及国防光缆还在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外,其余已基本完成。

  (5)燃气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燃气管理和执法力度。我局对燃气企业气库、门站、中转站开展每月不少于四次检查,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检查107次,发现隐患245处,已完成整改228处。同时,我局还不定期联合公安、消防、交通、市监、科工商、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燃气检查和执法行动,巡察整改以来,对商住综合体、机关和学校食堂、餐饮店、居民用户、气库等开展联合燃气检查36次,排查并整改隐患146处;开展打击“黑气”联合执法行动8次,共查处黑气10宗,暂扣气瓶1103个。

  二是进一步理清职责。召开局党组会议,进一步明确要认真落实《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办发〔2019〕37号)的要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燃气行政执法工作,燃气管理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给予执法大队技术指导,实行管罚分离。

  三是提高管理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我局组织燃气股、城管执法大队和法制信访股工作人员,于7月15日开展燃气安全检查知识培训,由市燃气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负责讲课;于7月19日开展燃气法律知识培训,由我局驻点律师讲解《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提高工作人员的燃气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3.“综合行政执法不力,群众意见大”问题

  (1)执法工作研究少: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本局相关规章制度,局党组成员、各股(室、大队)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自觉意识。

  二是健全重大执法事项议事制度。修订完善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了要提交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城管执法事项。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会研究讨论执法工作3次。

  (2)执法管理混乱,没有形成受理、处理、反馈的闭环管理制度: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受理流程。建立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发文处理工作制度》,规范我局接收案件线索内部受理机制,统一由办公室接收外单位移交的线索,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跟进处理并及时回复行政主管部门。

  二是建立案件督查跟踪机制。建立了《城管领域案件办理跟踪工作制度(试行)》,规范城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办理流程。加强与住建、规划等部门沟通,明晰对已下放镇街的涉城管执法事项,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发函至属地镇街跟进处理,同时抄送城管局。发函至各镇街要求加强案件处理,形成工作台账,并每季度定期报送案件处理情况;案件完成后,由属地镇街直接回复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区城管局。2022年,共收到规划类、住建类移交各镇街的案件线索76宗,目前已立案31宗,已完成结案15宗,并都向行政主管部门回复办理情况,形成受理、处理、反馈的闭环管理。

  (3)执法不规范、不作为、慢作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建立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办案程序规定(试行)》,同时加强监督,每季度对各镇街执法机构开展现场执法指导,每年对镇街执法部门处理城管类执法案件进行检查,确保执法程序不走样。第二季度,我局对大鳌镇开展了现场行政检查、行政执法指导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制定了《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组织本局、各镇街执法人员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培训,每月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市城管局“法制课堂”学习。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学习“法制课堂”7期、开展学习“两平台”操作培训1期、邀请律师专题教学培训3期,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巡察反馈的城北路某酒店违建问题,我局联系会城街道办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多次上门与违建业主沟通,寻求突破点,5月份酒店业主在我局督促下已自行拆除违建。巡察整改以来,全区违法建设治理累计拆除违建499宗,拆除面积约7.8万平方米。针对城区餐饮店占道经营问题,制定了《新会区餐饮店占道经营整治方案》,每月不定期联合街道、公安、市监等有关部门在饭市、夜市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成不少于10人的行动小组,形成执法合力,对于屡教不改的,列入重点管理对象,加大执法密度,依法清理和暂扣占道物品,加大处罚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整治占道经营专项行动9次,立案处罚60宗。

  四是压实履职责任,健全督办跟踪机制。局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对局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通过健全制度、理顺体制、加强培训等措施,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5月份我局组织会城街道执法办负责人和各大队长召开工作会议,督促辖会城街道办加强日常占道经营管理,严格制定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机制,每月定期报送整治台账。加强对各镇街的监督检查,实行月报制度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对进展缓慢的案件或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向区领导、镇街主要领导、司法局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治违情况7期,组织开展检查4次。

  (4)压案不立: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分类梳理和处置2018-2020年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作出适法认定移送查处的违法建设案件。5月6日局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召集综合执法大队、法规股和信访股、会城街道执法办等部门负责人对问题逐项开展研究,形成分类处置方案并逐步推进。第一,对于已结案、或通过自拆等形式已经解决、不需立案处理的19宗案件,已于7月份发函反馈区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第二,对于因“房地一体”登记政策已不需要进行处罚的44件线索,已于7月份发函区自然资源局对该类案件线索重新研究解决方案。第三,对于已立案的22宗案件,我局认真梳理案件办理进度,以“一案一策”方式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限,集中力量推进执法程序。截至2022年底已拆除结案9宗,已完成执法程序9宗,余下4宗案件计划于2023年内完成全部执法程序。第四,对于其他未立案处理的 137 条线索,按照“应立尽立”的原则已完成处理台账,逐条按照法定程序督促指导属地镇街依法立案查处。

  二是加强案件督办。发挥区治违办专项督查和监督作用,召开全区违建工作会议,通报全区阶段性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向各镇街定目标、定任务,每月月底收集镇街治违进度,形成每月一期《违法建设攻坚整治行动工作简报》,及时将情况报告区领导、镇街主要领导、司法局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压紧压实各镇街和部门责任。针对进展缓慢的案件专项督办,结合实际情况到镇街开展实地调研,加强执法指导。2022年,我局召开违建工作会议1次,到各镇街开展检查督导14次,各镇街全年累计拆除701宗违法建设,拆违面积11.46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治违任务。

  三是压责追责。局主要领导对局执法工作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梳理“压案”,科学制定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压案不立问题,我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由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对局法规、执法部门的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并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5)在处理城区一些违法建设问题与住建部门、会城街道推诿扯皮、担当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主动与会城街道办、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向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发出《关于报送住建类、规划类等领域城管执法事项处理情况的函》,督促镇街严格按照《新会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工作制度》有关要求落实案件移交和办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工作合力。2022年,共收到规划类、住建类移交各镇街的案件线索76宗,目前已立案31宗,已完成结案15宗。

  二是进一步梳理执法改革下放存在的问题。7月与会城街道办召开协调会,初步沟通梳理有关工作问题,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与会城街道办、司法局召开协调会,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职责以及有关执法工作问题。

  三是加强工作研判和总结提升。由区治违办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治违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全区治违专项工作推进会议1次,总结和分析阶段工作情况,针对重点难点工作,理清职责,制定措施,形成合力,推动治违工作有效落实。

  4.“集体决策执行不到位,民主监督缺失”问题

  (1)民主决策意识不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会议管理。针对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修订完善了《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办法》,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内容;规范会前准备工作,使党组成员有足够时间进行认真研究和熟悉相关材料,思考议题,充分酝酿意见;明确党组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说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会议记录人员要客观、详实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

  二是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党组成员、各股室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本局的相关规章制度,提高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每半年开展“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自查自纠。8月,我局对上半年“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经查,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都能够严格执行《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办法》,各项“三重一大”事项都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党组成员会前充分酝酿意见,会上能充分发表意见,提高了决策质量。 

  (2)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局办公室人员和党组会记录员召开专项培训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本局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业务工作。对党组会记录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强调党组记录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党组会记录员已对记录内容缺失等错漏进行修正和说明。

  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制定了《区城管局党组会议记录指引》,明确会议记录格式、内容等方面的要求,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同时,建立审核机制,每次党组会议记录都由办公室主任把关,局党组书记审核签名。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21次,都已按要求做到做到详实、规范,局党组书记严格审核,并在每次会议记录后签名确认。

  5.“意识形态责任不到位,工作推动滞后”问题

  (1)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没压实: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局党组成员、各股(室、大队)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提高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建立意识形态调研机制。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年专题调研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1次,结合业务充分调查情况,排查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形成相关调研材料。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成员共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7次,并在分析研判会上汇报调研情况,切实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成效。

  三是加强工作部署。制定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识形态2022年工作计划》,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总的思路和工作举措。修订完善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明确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2次,梳理风险隐患,剖析成因态势,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和对策。

  (2)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局大楼LED屏幕管理。建立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楼LED屏幕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落实专人管理,规范审核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在局大楼LED屏发布宣传图片和视频21条,都经业务股室、办公室、分管领导层级审核和审批。

  二是举一反三,强化门户网页、新媒体等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修订完善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络信息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工作。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共发布信息22篇,都能落实“三审程序”,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

  (3)对干部思想教育不够: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宣讲会,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培训教育,提高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应对和处置能力。结合7月份主题党日活动,4个机关和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开展“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提升党员意识形态能力”专题党课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二是健全应急处理机制。修订完善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巡察整改以来,共收到上级交办的网络舆情事项7宗,处理和答复率达到100%。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6月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局网络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发现3个问题并进行整改落实。今后每半年对本局办公系统检查一次,持之以恒提升风险防范管理。

  (二)关于反腐败工作不够坚决,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管理机制。建立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购买商业保险流程方案》,做到既合理保障相关人员权利又不踩红线;区设施管理站建立了《新会区设施管理站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及财务制度》并上报局备案,明确审批流程,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完成清退下属单位区设施管理站2018年超范围发放6名同志的高温补贴,全部上缴国库。

  三是局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财务股、设施站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有关要求,督促落实整改。

  7.“下属单位财政监管不严,廉政风险隐患大”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区环卫中心修订完善《新会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新会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增加有关业务接待、现金管理、财务记账等要求,明确采购项目必须有2名或以上人员共同验收。于6月24日组织环卫中心领导班子和财会人员、核算员、采购员以及基建小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本单位相关制度,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廉政意识。

  二是区园林中心建立了《新会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并上报区城管局备案,明确审批流程,细化财务管理要求。园林中心班子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

  三是根据《新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体制改革方案和新会区园林管理处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新府办复403号)文件要求,原区环卫处和区园林处实施体制改革,两处所属物业要全部移交国资办,今后两下属单位将不存在物业出租情况。我局督促两个下属单位妥善做好物业移交工作,园林中心已将原园林处所属的有关不动产移交到区国资办;环卫中心将原环卫处所属有关不动产移交区国资办,其中大部分已完成移交,余下的正在与区国资办办理移交手续。

  四是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修订完善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设立财务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其中2022年上半年已对三个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存在问题。

  五是压责追责。局分管领导对原下属单位负责人,就巡察反馈有关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对其他存在的违纪问题,由局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警诫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局分管领导对下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强化廉政纪律,并落实整改,避免同类情况的发生。

  8.“工程监管混乱,问题多发”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整合我局此前已印发的相关工程管理制度,建立了《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成立了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小组,负责针对工程项目中的重大问题或事项,先行研讨并向局党组提供技术参考意见;建立自编制项目建议书起至工程完工验收的工程实施全流程指引,规范化实施程序管理;明确招投标及采购管理要求,加强工程投资与造价控制,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核机制;明确合同等重要文件实行联合审核制度,规范和细化审核程序及流程,对工程重要文件严格把关。

  二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本局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提升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对巡察反馈的具体工程项目问题,有针对性落实整改。第一,研究编制2023年城区主要道路渠化岛时花种植工程、春节和国庆节日摆花工程的招投标方案,计划将两项工作任务合并成一个服务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程序组织实施,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工作。第二,对2018年以来的工程合同进行统一梳理检查,完成对个别工程存在信息缺漏的合同的完善和说明补充,确保合同信息完整。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相关业务股室每年上报工程项目自查情况,由局机关纪委组织对当年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复盘”,如有违反管理办法的,视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严把工程监管关,杜绝未批先建,未审先建,擅自变更等情况。8月份经检查,巡察整改以来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都能按本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是压责追责。局主要领导对相关工程项目的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扎牢“制度笼子”,全流程防控重点工程项目廉洁风险。局分管领导分别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涉及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股室制定人员岗位调整计划,2022年12月已对有关股室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

  (三)关于党的建设不够有力,管党治党宽松方面

  9.“党建工作抓而不实,虚化弱化”问题

  (1)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不够: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了《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和《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细化党组班子党建工作的责任,明确对涉及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党委换届、发展党员等党建重要工作全部及时提交党组会审议研究。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会共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次。

  二是加强统筹规划。制定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党委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在组织建设、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制定16条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并召开党组会议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三是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制定了《新会区城管局“城管先锋,为民管城”党建品牌建设方案》并积极推进。以党建强思想,组织开展“听党课、读红书、观红影、巡红迹”等系列活动,7月7日开展“观影学史”活动,7月25日开展《奋进新征程、再创新辉煌》主题音乐党课;以党建促业务,通过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头雁”引领、党员业务骨干专人跟进、党组定期倒逼督促等措施,助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分类等重点项目提速增效;以党建带队伍,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4月份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行动,组建了党员先锋队2支和突击队1支,打造“党建+业务+服务”的亮点特色。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端正态度,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健全机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了《区城管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指引》。第一,进一步规范流程管理。对开展时间和流程、准备材料等作出具体规定,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会前严格履行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制度,会前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深刻剖析查找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意见。第二,强化审核把关。局领导班子及个人的剖析材料、整改清单,由局党组书记审核确定;民主生活会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自觉接受监督。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局党组书记对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和3名班子成员的个人材料认真审核并签名同意后方可上会。

  (3)主题党日活动缺少筹划、形式单一: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谋划,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指引。建立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党委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指引》,制定每个月的活动主题,做到一月一主题,精心指导各支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二是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开展渠道。结合新时代、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新要求,加强主题党日活动与业务相融合,5月份开展了主题党日+“法制课堂”活动,6月份开展了主题党日+“文明实践”活动,7月份开展了主题党日+“音乐党课”活动,增强党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科学考核,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将支部主题党日纳入到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支部评星定级的考核指标之一,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2022年11月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检查,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4次,活动质量和效果有了明显提升。

  10.“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招聘随意性大”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主要领导对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健全选人用人相关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整改。局分管领导对局人事部门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强调提拔任用、编外人员招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建章立制,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二是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局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有关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提拔相关工作指引和人事档案等相关条例,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工作程序。同时,对接组织和人社部门分别对我局2022年新提拔的5名干部人事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指导,5份人事档案并没有出现影响提拔任用的问题。

  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第一,建立了《区城管局及下属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录制度》,建立健全动议、制定招录方案、公开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监督的闭环管理,明确将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纳入集体议事决策,并由局机关纪委负责进行监督。巡察整改以来,招录协管员2名,能严格按照公开招录制度执行。第二,建立了《区城管局机关内设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交流回避及纪律和监督等环节和工作要求。同时对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建立健全干部提拔任用资料归档清单,严格对照清单进行资料收集并归档备查。第三,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严问题,建立了《区城管局及下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在档案室制版上墙,重新清点梳理人事档案并造册,完善借阅人事档案的审批和登记手续,完善本局人事档案室的硬件配置。对现有62名在职人员档案进行交叉检查和查漏补缺,全面排查 “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大问题。经对62份人事档案进行梳理和审核,共汇总归档了273份个人资料,没有发现“三龄二历一身份”问题。

  11.“党风廉政建设不坚决,‘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履职责任。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机制,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修订完善了《区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制定了《区城管局党风廉政监督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是健全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对照本局“三定”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重新梳理排查局领导班子、股室(单位)、具体工作岗位共三级廉政风险点,分层汇总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并制定了《区城管局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明确如有岗位或工作业务变动则随之动态调整。

  三是完善本局谈话制度。修订完善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谈话工作制度》,明确廉政谈话和任职谈话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压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巡察整改以来,共对28名干部职工开展谈话。局作风督查小组联合局机关党委建立定期检查谈话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对敷衍了事的呈报局党组班子追责。

  12.“出入境管理宽松软,审批监管缺失”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局分管领导对违反出(国)境管理制度的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局人事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出(国)境管理。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根据最新的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指引,修订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修订)》。

  三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指引和相关管理制度,重申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和证件保管要求。

  四是健全资料和台账。5月份组织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及重点岗位人员如实上报个人持有出国(境)证照的数量和签注情况,由出(国)境管理专员重新清点现保管有的因私出国(境)证照数量、有效期情况并造册登记,设置专门登记管理台账、用专门的保险柜妥善保管证照,确保摸清现状、及时掌握底数。

  五是实施信息化管理。充分运用好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系统,目前已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编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智能化管理,加强对下属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从快从严处理违规情况。

  六是监督检查。指定由局机关纪委每半年组织对当年出国(境)管理进行“复盘”,如有违反工作制度的,视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促进出国(境)管理更加规范。7月15日,局机关纪委对2022年上半出国(境)管理进行检查,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三、立足长治、巩固成果,努力开创城管工作新局面

  (一)在持续深化整改、压紧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最严标准、最实作风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注重边整改、边巩固,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项目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保持力度不减、强化督办,坚决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定期督促,务求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力度,通过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真正实现长效常治。

  (二)在强化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上下功夫。持续强化政治学习,扎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实向深,严格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党对城管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确保城管工作在正确轨道有序运行。抓紧抓好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自觉抵御不良风气和错误思潮影响,确保城管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全面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队伍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纪律作风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杜绝管党治党压力递减、责任弱化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动态管理、实时调整,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强化内控管理,重点围绕巡察发现的资产管理、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底”,完善内控内审机制,坚决防范廉政风险。坚持正确人才导向,落实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的选人用人机制,打造高素质城管队伍。坚定不移正风反腐肃纪,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出入境管理等制度落实,确保城管队伍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130981;电子邮箱:cgj6112232@126.com;邮政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32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邮政编码529100。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