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摆放商品桌椅、广告牌等物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可以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摆放商品桌椅、广告牌等物品吗?
发布日期:2025-12-04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705560851567K/2025-0008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 名称: | 经营者可以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摆放商品桌椅、广告牌等物品吗?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
| 主题词: | |||
答: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摆放商品桌椅、广告牌等物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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