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新会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新会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新会+”等新媒体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新会区人民政府互动交流(http://www.xinhui.gov.cn/hdjlpt)、电话监督(0750-6668041) 。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股室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机构概况 | 机构信息 | 办公地址、办公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 | 办公室 |
2 | 领导信息 | 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管工作等 | 办公室 |
3 | 机构设置 | 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以及主要职责 | 办公室 |
4 | 政府信息 公开 | 公开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等信息 | 办公室 |
5 | 公开指南 |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管方式等信息信 | 办公室 |
6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具体内容,包括主要依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目录内容等信息 | 办公室 |
7 | 公开年报 |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8 | 依申请公开 | 提供公众在线申请、查询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 办公室 |
9 | 工作动态 |
| 本单位领导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会议等信息 | 各有关股室 |
10 | 政策解读 |
| 本单位印发的主动公开各种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 各有关股室 |
11 | 回应互动 |
| 回答群众在线留言 |
|
12 | 通知公告 |
| 各类通知、公示信息 | 各有关股室 |
13 | 党务公开 |
| 党务活动、会议、工作等 | 人事股 |
14 | 其他事项 | 财政预决算 | 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 各有关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