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互相叠加、经济复苏受到较大冲击的复杂局面,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10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路上继续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1+1+9”)、市(“1+6+3”)、区(“一园三中心”)各级工作部署,全面对接落实省委“一核一带一区”、市委“六大工程”和“三区并进”、区委“一园三中心”发展格局以及上级一系列政策和改革要求,着重围绕区委提出的建设“首善之区”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财政各项改革落地;认真落实区委巡察区财政问题的整改措施,促进区财政更规范、更专业、更集中、更精准、更充分地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扛起稳住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确保全年财政平稳运行,切实发挥财政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为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1-12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54%,同比减收3.88亿元,同比下降6.63%(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即可比口径增长0.5%);加上上级固定基数返还、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47.27亿元,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01.95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69%,同比减支14.32亿元,下降 14.65 %;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解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等16.23亿元,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99.64亿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为2.31亿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结转),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一年来,我局扎实抓好如下五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2022年以来,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不断反复,特别是9月2日新会区暴发疫情以来,我局按照上级财政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局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政治站位上实现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一是继续加强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到领导、股室和具体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资金、物资采购、人员调动等问题。二是把全区财政防疫应急资金保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第一时间筹集调度资金,优先落实和保障防控专项经费、应急资金,对疫情期间应急资金划拨业务,实行“不休假”办理,并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和监管。全年区级财政累计投入9004万元用于疫情防控。三是认真履行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办两个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财政的职责,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应急物资的采购程序,实行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及时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所需。四是按区委要求积极配合全区防控部署,迅速组织安排抽调人员分别到人民会堂、社区防疫、核酸小屋、古井(司前、睦洲、罗坑)高速口等地全力以赴协助全区大型(常规)核酸检测、下沉社区开展网格化防控、高速出口值守、隔离酒店值守、参与涉疫流调、参与防疫突击队等防控工作。全年我局共抽调工作人员2974人次配合支援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五是切实做好本局机关和职工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要求在机关门口设置外来人员扫码、测温、登记;做好办公场所、食堂的消毒保洁和人员分流;减少或取消不必要的会议、调研活动;加大防疫知识宣传,及时上报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财政职工及其家属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和摸排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机关正常运作。
二、扎实推进稳经济促发展工作
面对疫情反复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消费拉动经济走出低谷。一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减税降费超35亿元,通过减税、退税、缓税、降费、缓费等多种方式的组合式税费支持“大礼包”精准“落袋”,切实降低新冠疫情下企业各项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二是重点围绕新会区“黄金十条”扶持和奖励政策措施落实财政帮扶资金,全年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对企业各项扶持奖励资金5亿元,其中支持中创新航项目达4亿元,切实帮扶实体经济度难关谋发展,有力支持推动企业复产复工、创新转型升级和做强做大,推动全区实体经济复苏和迈向高质量发展。三是继续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和新增债券额度,补充预算资金缺口,解决债务和重点项目短板资金所需。全年取得再融资债券资金6.29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同时,取得新增债券资金38.66亿元,安排用于国道G240、江门大道南西线、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大泽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四是积极配合征地工作,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工业园区发展,通过认真审核征地工作方案、严格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做好征地资金安排等,全年落实安排征地资金12.60亿元,为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大泽园区招商项目落地发展和国道G240线会城至牛湾段改扩建工程、江门大道新会段、银洲湖高速公路、中开高速公路等交通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发挥好财政支撑作用。五是继续加大市政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全年建设工程项目40个,市政项目31个,其中完成项目10 个,在建项目10个,拟建项目11个;房建项目9个,在建项目6个,拟建项目3个。预计2022年完成投资约7.03亿元, 其中市政项目完成投资约4.71亿元,房建项目完成投资约2.32亿元。完成项目主要包括:五显路道路改造工程、启超大道二期道路改造工程、今洲路西段南侧路网工程和TOD项目周边道路等项目;在建项目主要包括明德二路道路工程、中心南路道路改造工程、梅江生态园二期、新会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工程和新会区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楼等项目。
三、扎实推进财税收入征管工作
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和经济不景造成财税收入增长乏力,区财政部门及早加强财税收入专题调研,认真研判收入形势,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收入预算,挖潜开源,加大财税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全区财政收入在合理区间运行,为“六稳”“六保”支出提供财力支撑。一是及时将财政收入目标计划分解到各镇(街)、各征收单位,明确职责,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任务,定期督办。二是加强对疫情下重点企业重点税源调研分析,及时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确保重点税收按时间和进度均衡入库。三是加大地方税种征管力度,特别是加快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清算清缴。四是加强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执行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税收监管,强化税收共管共治,做到应收尽收。五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非税收入全部纳入全省非税一体化管理系统收缴,继续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切实加强土地、矿产资源出让收入、耕地及水田指标流转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镇垃圾处理费、水资源费、土地开发项目多余砂石土资源处置收入、罚没收入等征管,及时组织入库。全年税收收入27.95亿元,可比口径计算下降8.8%,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0.7%;非税收入26.73亿元,同比增长14.6%,非税比重为48.9%。
四、扎实推进保障基本民生工作
在增支因素增多、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情况下,各级财政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作、保重点”的支出次序,及早做好各部门预算编制、支出审批、资金监管和决算审核工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保证工资发放和基本运作基础上,支出倾斜重点建设和民生项目,新增财力集中用于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一是坚持过紧日子、节约办一切事业的要求,在预算安排、执行和资金拨付顺序上,坚持“三保”“六保”优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三保”摆在首位,兜牢保工资、保运作、保基本民生的“三保”支出底线。二是严格控制和压减部门单位一般性支出,确保各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尤其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农林水和环境整治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确保疫情防控和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持续有序开展,逐步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卫生健康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动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发展。三是认真组织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力求精准拨付,快速直达,从严监管,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资金落实至企业和困难群众,助力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全年全区民生支出61.0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2%,其中社会保障支出17.87亿元,教育支出20.0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8.99亿元、农林水支出7.02亿元。
五、扎实推进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要求,在进一步推进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各项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一是继续稳步推进全区“数字财政”系统平台全面上线,不断提升全区预算管理及现代化水平。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制度框架,实现以绩效目标管理为核心、事前评估、事后评价为架构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推动落实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据统计,2022年共对85个项目和14个部门开展评价,涉及金额18.47亿元,客观系统地反映部门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对95个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事前评估,送审金额28.04亿元,建议安排资金16.39亿元,核减金额11.65亿元,核减率42%。三是强化财政风险防控,继续完善举债融资机制,规范再融资债券和新增债券、PPP项目管理模式、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等项工作;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巩固隐性债务“清零”成果;继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继续扎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四是开展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全年主要做好开展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行动、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落地调研问题整改、公务接待经费专项检查、组织“三公”经费自查、做好省、市下达我区并依托广东省财政“双监控”系统管理的资金监控、加强直达资金监管、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等工作。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水平,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加强采购监管,完善公平竞争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全年全区已合同备案项目5910项,涉及采购预算金额8.73亿元(不含PPP项目),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金额7.68亿元。六是加强项目投资评审,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规范评审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把评审质量关。全年完成审核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共1258项,送审金额80.58亿元,核减金额4.75亿元,审定金额75.83亿元,核减幅度5.89%。七是加强会计事务管理,通过加强宣传贯彻,推动会计准则制度全面有效实施;通过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规范会计人员管理,加强会计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监督,进一步促进代理记账行业为小微企业提供更规范更专业的服务。八是进一步加强财政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党史和政治学习理论转化为财政工作实践成果,促进财政各项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利用区委对区财政局开展巡察的契机,进一步开展财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党纪政纪、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组织纪律等多方面问题整改,进一步促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2022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叠加因素对税收收入影响较大,税收减收明显,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二是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仍然较高,且全区可以盘活的非税资源已非常有限,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提高。三是增支因素增多,保工资、保运作、保基本民生任务艰巨,财政收支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四是债务偿还压力大,财政资金十分吃紧,融资工作和偿还债务面临困难重重。这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高度重视,在2023年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逐步加以解决,确保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一年,新时代新征程带来新气象新希望。面对国内外新冠疫情复杂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新会区财政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路上继续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1+1+9”)、市(“1+6+3”)、区(“一园三中心”)各级工作部署,全面对接落实省委“一核一带一区”、市委“六大工程”和“三区并进”、区委“一园三中心”发展格局以及上级一系列政策和改革要求,着重围绕区委提出的建设“首善之区”目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以及各部门单位支持配合下,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复苏和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
2023年,计划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41亿元,同比增收2.73亿元,同比增长5 %;加上上级固定基数返还、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71.71亿元,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29.12亿元。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49亿元,同比增支10.08亿元,同比增长12.08%,加上上解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等35.63亿元,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29.12亿元,全年收支平衡。
2023年计划主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局上下要把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财税方面表述,围绕报告中涉及经济治理体系、财政管理体制、科教兴国、绿色发展、共同富裕等五个方面相关财税方面内容,增强财政服务保障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把报告精神转化为财政工作实践指南,切实解决财政改革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促进财政各项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二、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促进经济加快复苏
继续加强重点企业调研,深入了解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强对企业纾困帮扶。全面、不折不扣地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新的经济支持政策,确保政策红利落地,切实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新会区扶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黄金十条”等政策,落实好财政各项扶持资金,引导、推动、扶持区内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植壮大地方财税源。继续加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推出刺激消费措施,拉动经济触底回升。
三、继续抓好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一)扎实抓好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切实加强统筹谋划,狠抓收入,应减尽减、应征尽征,堵塞漏洞。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加强重点税源、行业以及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的监控,密切跟踪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加大风险数据提取分析能力和核查力度,对取得大额留抵退税或专项债支持的企业进行税收跟踪。对各镇(街、区)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并指导各镇(街、区)加强企业沟通联系。切实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耕地及水田指标费、拆旧复垦指标费、水资源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罚没收入等组织入库管理,着力盘活各类政府资产资源,积极挖潜增收,逐步做实非税收入。
(二)切实加快预算支出执行。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措施,进一步通过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专项债券支出拉动、加强存量资金盘活、强化库款监测等措施,集中财力保障上级政策落实和疫情防控、“三保”需求。在预算安排、执行和资金拨付顺序上,坚持“三保”“六保”优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三保”摆在首位。同时,严格控制和压减部门单位一般性支出,确保各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尤其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加快拨付到位。对已办理完结的项目结余资金或不再实施的项目所安排的资金,将统一收回。全面清理回收各行事单位账户闲置资金,由区财政统筹使用。对非刚性、非重点等一般性支出暂不拨付,暂缓新开项目或者暂缓其他项目支出,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特别是工资拖延拖欠发放等突发性风险底线。认真组织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监控等各项工作,做到精准拨付、快速直达、从严监管。
四、抓好融资融券工作,强化财政风险防控
(一)继续抓好融资融券工作。继续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和新增债券额度,管好用好各项专项债券资金,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带动社会资金更多投向补短板、惠民生等领域,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重点保障国道G240、江门大道南东线、司前园区、澳葡青年创业园等重大项目资金所需。同时,加强“政银保”等贷款合作机制建设,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机制,切实解决企业融资等问题。
(二)继续加强财政风险防控。继续完善举债融资机制,规范再融资债券和新增债券、PPP项目管理模式、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等工作。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巩固隐性债务“清零”成果。继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继续扎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五、加快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牢牢抓住预算管理改革这个牛鼻子,聚焦提前储备做实项目、聚焦科学精准编制预算、聚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改革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推动财政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地。推进镇级财政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全省数字财政管理平台上线,全力推进全区“数字财政”建设,不断提升全区预算管理及现代化水平。继续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注重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同时要做实做细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考评,加强绩效业务培训,开展指标维护,推进绩效目标申报等项工作。
六、继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队伍建设
(一)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继续加强财政资金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善财政评审、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决策、咨询专家库,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实效。继续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二)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迅速组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深悟透、入心入脑,切实将党中央战略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转化为财政部门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继续持之以恒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借助巡察整改契机,进一步完善财政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