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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5007071143F/2023-00138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6-29
名称: 关于下达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号: 新财建〔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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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30  浏览次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3日,《关于调整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江财建〔2023〕6号),下达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2939.7万元(详见附件),我局根据文件精神,已将此指标在数字财政系统下达给你单位。于2023年5月30日,江门市财政局在直达资金系统下达此指标,将此项专项资金作为直达资金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租赁住房保障方面的工作,在具体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项目“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

    二、本次下达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其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任务清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另行下发)。请加强资金监管,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江财建〔2023〕6号)(点击以下链接打开)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1.新财建〔2023〕2号(附件)(江财建〔2023〕6号).pdf

2.新财建〔2023〕2号(附件)(附件1).xlsx

3.新财建〔2023〕2号(附件)(附件2).xlsx

4.新财建〔2023〕2号(附件)(附件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