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有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调研、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负责接待和联络、信访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政务服务局)。组织研究制定银湖湾滨海新区有关发展总体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按规定权限实施投资项目管理。负责拟订银湖湾滨海新区工业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银湖湾滨海新区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开展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银湖湾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工作。按授权统一受理银湖湾滨海新区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局。承担银湖湾滨海新区规划区内有关规划业务工作,参与银湖湾滨海新区范围内有关总规、控规的编制工作,编制和实施银湖湾滨海新区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研究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银湖湾滨海新区城市建设项目及重点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做好银湖湾滨海新区有关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协助做好与银湖湾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关水务方面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拟订银湖湾滨海新区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和落实银湖湾滨海新区土地整理开发工作。组织落实银湖湾滨海新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
(四)投资促进局。负责拟订银湖湾滨海新区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产业发展方向、布局,跟踪、落实重点招商项目,推进银湖湾滨海新区招商引资的市场化运作。开展企业投资服务,负责组织有关项目投资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负责大中型会展活动的推介和协调工作。
(五)安全生产管理局。牵头拟订有关银湖湾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银湖湾滨海新区开发建设工作中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依法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有关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银湖湾滨海新区内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等财务监管工作。负责有关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监督管理。承担银湖湾滨海新区政府投融资相关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