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度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共7天)。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实名;以集体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新会区三和大道南13号
联系人:李海英,联系电话:0750-6396302
附件:1.新会区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