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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5007071266G/2025-0012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12-01
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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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5-12-01  浏览次数:-

      区教育局设置以下9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基建财务股、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政体和安全保卫股、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股(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办公室)、教育督导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招生考试股(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人事和师资管理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其中:

      1.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宣传等工作。统筹意识形态、应急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法治教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承办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统筹教育领域精准扶贫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关工作。

      2.基建财务股。

      指导全区教育经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分管范围的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系统后勤市场化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学校建设及基建安全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验收工作。负责学生助学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3.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

      拟订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区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管理工作。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办学模式创新,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指导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及教学计划等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全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全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全区基础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选用、征订教材教辅及审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教学用书及资料。指导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

      4.政体和安全保卫股。

      统筹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及艺术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负责全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团队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国防教育、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卫生保健教育。参与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家长学校工作。负责本单位“双拥”工作。负责国防征兵有关工作。

      统筹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安全、校园安全、局机关安全、师生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5.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股(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区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办学单位的成人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社区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拟订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以及学籍管理工作。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与民办学校、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指导、组织中职学生技术登记考核、专业技能竞赛及教研活动。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学历教育和社会文化教育工作。指导终身教育相关工作。审批和管理民办教育机构。

      6.教育督导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及督导评估指导性文件和实施方案,履行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责。履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检查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外教育服务机构进行督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7.招生考试股(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组织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等考试工作。

      8.人事和师资管理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任免、招录调配、劳动工资、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教育工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开展师德师风和诚信建设。承担全区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教师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全区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基础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和教师队伍建设,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9.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以及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组织查处校外教育培训案件。承担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