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经济发展办、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更好发挥广交会在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中的作用,现启动新一轮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根据江门市商务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门市分团关于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3〕57号)文件要求和新修订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现将申报及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则取消其申请资格。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及第133届广交会新设的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孕婴童用品展区首次设立品牌展位,相关企业可按需申报。
二、评审程序及进度
(一)企业申报(5月25日截止)。
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更改。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2),通过广交会参展 易捷通系统(网址: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login)提交申请。请首先登录易捷通提交申请,确保提交后从易捷通上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按展区送所属我局。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品牌展会评审操作指南”(详情请登录网址: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pinpai),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三、注意事项
(一)企业提交的海外市场注册商标证书,除台湾、香港和澳门三地外,其他非英语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证书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英语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证书,请在主要栏目注明中文,如注册商标的商品名称、注册地国家(地区)名称、注册机构名称、商标使用有效期等。
(二)企业申报材料按《实施细则》“申报要求四”中要求的材料顺序排列胶装好,并将无关资料剔除。材料分展区进行申报,每个展区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另附上一张单独的申请表,并提交相应全册资料的一份完整PDF扫描件。(所提交的申请表都必需是原件加盖公章,整册资料加盖骑缝章并进行胶装)。
(三)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为准。
(四)“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pdf
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戴小姐 6631070,陈小姐663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