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坑镇属水乡地带,镇内河涌交错,为防止我镇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绑紧安全弦,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2019年第1号预警)、《群策群力,织牢防溺水“安全网”》(2019年第2号预警)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8〕49号)对防溺水工作的“十项必须”的要求,以及《中共新会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做好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新政函〔2019〕133号)的工作部署,我镇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抓出显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为重点预防教育对象,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坚决遏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工作机构
为了更好地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止学生溺水专项治理,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罗坑镇防止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朝荣(镇 委、镇政府)
副组长:陈德斌(镇 委、镇政府)
刘燕霞(镇人大)
成 员:莫伟豪(党政办) 林华柱(财政所)
陈彰豪(综治办) 陈 宏(农业办)
汤乔富(经促局) 林锦荣(建环局)
李杰俊(派出所) 林建胜(工 会)
陈宝勤(妇 联) 徐雅碧(团委、妇联)
黄荣观(农 综) 李健辉(宣传文体办)
钟景嘉(农 综) 容世英(自然资源管理所)
梁国更(农 综) 余社炳(中心小学)
林其昌(卫生院) 陈国健(陈瑞祺中学)
徐炎德(交管所)
各村(社区)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两委”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余社炳(兼)。
三、部门职责
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召开会议;要督促学校加强学生游泳安全管理和防溺水教育;要加强与家长、各村(社区)的联系,把防溺水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和相关部门。同时充分利用安全义务监督员,加强巡查和监督。
宣传文体办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加强夏季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防溺水宣传氛围。
综治办要加强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在防溺水工作方面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责任。
派出所要利用治安联防队在重点时段对所属辖区重点河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控。
自然资源管理所、建环局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建筑土地、河涌的管理,督促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在重点河段(指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排查出来并向社会公布的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段)及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涌和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建筑工地应加强门卫管理,防止学生进入工地。
卫生院要根据各学校需求,配合学校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安监局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各部门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督查,将防止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对村(社区)和部门年终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共青团、妇联、工会、关工委组织要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充分发挥志愿者、义工组织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排查并公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涌进行一次大排查,特别是对学校附近、居民集中居住点附近的河涌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并向村民公布。
(二)设置警示标志和安装防护设施。对“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黑点”所属社区、村委要负责设置警示标志及安装防护设施。
(三)开展联防巡查。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开展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派出所要联合各村(社区)、治安联队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河段实行巡查联防。镇中心小学和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强督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文体办、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横额等渠道积极开展防止学生溺水的公益宣传;各中小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家长会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师生和家长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识,强化家长是孩子法定监护人的意识。
(五)加强社会监督,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群防群治,鼓励广大群众对青少年学生私自到河涌游泳或嬉水进行即时举报。举报电话(罗坑派出所):646277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我镇山塘水库、鱼塘、河涌众多,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从溺水伤亡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做好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组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配合默契,逐项落实管理措施。建立防止学生溺水的联席会议制度,镇中心小学为牵头单位,成员包括镇党政办、镇综治办、镇农业办、镇经促局(安监局)、镇建环局、镇宣传文体办、镇财政所、陈瑞祺中学、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罗坑卫生院、镇妇联、镇团委、镇工会、广播站、镇交管所等部门单位。
(二)经费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安排经费开展防止学生溺水的宣传教育,在村边塘设置警示标志和建设防护设施。
(三)信息报告。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信息报告员,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真实客观、清晰全面。各学校获悉本校学生溺水事件后,必须立即向镇中心小学报告,镇中心小学要在15分钟内向镇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在30分钟内上报纸质信息(较大以上突出事件信息,要求45分钟内上报纸质信息),并及时报告后续处置情况。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建设标准
2.罗坑镇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黑点
3.罗坑镇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标语
附件1:
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建设标准
项目 | 设置内容 | 建设标准 |
警示标志 | 山塘、水库危险、禁止下水 河涌危险、禁止下水 鱼塘水深、严禁下水 | 警示标志牌的尺寸: 800mm*500mm |
此处河涌为事故多发点、禁止下水 | ||
防护设施 | 安装结构坚固的防护栏 | 长度:以不能以常规手段下水为基准 高度:不低于1.2米 |
注:本标准仅为建议标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2:
罗坑镇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黑点
序号 | 所属村 | 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黑点 | 巡查单位 |
各村、社区 | 学校周边、村边鱼塘、河边。 | 各村、社区、所属学校 | |
1 | 牛湾社区 | 牛湾码头至沙场沿江边。 | 牛湾社区、六联村、林护学校 |
2 | 潭冈村 | 潭冈村13队小河水闸河段。 | 潭冈村、岭源小学 |
3 | 和平村 | 和平太平里村旁水闸河段。 | 和平村、岭源小学 |
4 | 陈冲村 | 山咀河边 | 陈冲村、罗坑小学 |
5 | 天湖村 | 天湖龙门水库。 | 天湖村、天湖分教点 |
6 | 陈冲村 | 陈冲渔夫子码头。 | 陈冲村、陈瑞祺中学 |
7 | 罗坑社区 | 渔业队码头 | 罗坑社区、陈瑞祺中学 |
8 | 陈冲村 | 金湖码头 | 陈冲村、陈瑞祺中学 |
9 | 陈冲村 | 潭江河陈冲段码头。 | 陈冲村、澄波小学 |
10 | 石咀村 | 石咀渡口、潭江边。 | 石咀村、沙岗小学 |
附件3:
2019年罗坑镇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标语
1、为了你的生命安全,请不要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2、为了你的生命安全,请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
3、请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4、不明水域,请不要下水游泳;
5、为了远离危险,请不要到海边、河流、池塘、水库、等危险区域游玩、嬉水;
6、生命只有一次,请珍爱生命;
7、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去游泳时应有家长陪同;
8、珍爱生命、谨防溺水,远离危险、平安成长;
9、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10、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暑期安全;
11、安全是生命的基础,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12、依法监护子女,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13、防范未成年人溺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