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市委“1+6+3”、区委“一园三中心”等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与组织领导,筑牢新时代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高站位统筹部署。我镇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协同、公众参与”的“大法治”工作格局。
(二)深化思想理论武装。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新法、重点法律法规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2025年罗坑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考活动方案》,明确学法清单、重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计划,确保领导干部学懂、学透。同时推动学习向基层延伸,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法治培训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带动全镇党员干部不断提升综合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集中学习研讨10次,其中组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澳门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重要学习研讨3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等集中学习2次。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和公信力
针对基层执法面临的挑战,我镇聚焦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码入企工作制度,并积极争取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强化执法保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确保年度接受不少于规定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司法局、发改局、城管局及镇内专题培训12次,大大提高了我镇执法人员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违法建设治理等方面的执法能力。
(二)执法活动规范有序。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可回溯。全面对接省级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实现执法数据实时上传、案件线上办理,构建公开透明的执法监管体系。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0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宗;开展行政检查177次;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1次,处理违法用地5处;开展治违攻坚行动1次,拆除违法建设136宗,面积24483.87平方米;开展“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风貌提升攻坚暨“三重一专行动”过程中,清理无功能建筑9处,整治破旧雨棚、遮阳棚、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22处,全面提升镇村风貌,同时针对重点路段沿线开展排查,对疑似违章建筑、乱堆乱放等10处突出问题点位形成工作台账,为高效整改筑牢基础。
(三)执法监督不断强化。
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行柔性执法,避免“小过重罚”。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年内参与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我镇与区交通局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工作1次,对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参与专项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次,根据区农业农村局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的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报送案卷情况并对反馈问题全面完成整改。
三、坚持源头化解、多元共治,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
(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一是调解成效显著,平安根基持续夯实。全年受理调解案件216件,成功化解210件,调解成功率达97%,有效维护群众权益与社会稳定。二是方法优化升级,化解流程高效规范。持续完善“受理登记、调查分析、调解处理”三步调解法,通过快速响应、深入调查、灵活调解,大幅缩短平均调解周期,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排查调处联动,源头治理精准有力。在合同、劳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纠纷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排查12次,聚焦欠薪、工伤、合同三类问题,形成“主动排查+被动接收”双重机制。同时联动法律顾问与调解队伍,结合普法宣传与日常走访,动态排查矛盾线索,并在重点时段加强风险防范,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行政统筹+司法指导+基层落实”的协同调解模式。
今年4月,我镇率先启动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双水法庭、平安法治办、司法所、各村(社区)调委会等部门召开深化罗坑镇人民调解工作启动仪式暨调解业务培训会。从驻村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村调解员当中挑选12名素质高、经验足、业务精的人员组建罗坑镇专职调解队,通过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诉调对接、联合培训等机制,由镇综治中心收集矛盾纠纷信息,通过“粤平安”平台流转到镇调委会,再由调委会交给专职调解员办理,双水法庭给予司法指导,待纠纷化解完成后,再通过“粤平安”平台进行办结,构建起“行政统筹+司法指导+基层落实”的协同调解模式,全面深化我镇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通过“粤平安”平台办理矛盾纠纷化解案件6宗。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度,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规划、政策,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决策、协议合同审查中的“法治守门员”作用。本年度,镇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各类文件、协议,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6份;镇司法所协助各职能部门起草、审改各类法律文书、合同协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40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确保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内容合法,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构建全域覆盖新格局
落实我镇7名驻村律师每周二、四到公法站坐班服务制度,向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全年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10余件,代写法律文书30余份,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建议100余条,有效满足群众日常法律需求。同时全镇17个村(社区)律师顾问严格依据《工作实施细则》深入村(居)开展服务,全面参与咨询接待、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合同审查、村规民约修订及诉讼案件代理等工作。全年共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参与调处纠纷120余宗,开展普法讲座68场,协助审查各类协议与制度文件,为基层治理提供持续法律支持。另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为辖区企业提供预约式、团队式、一对一的法律服务,通过每年由公法站与一家辖区企业结对服务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协办公证等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疑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截至12月底,累计结对企业4家,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4次,普法宣传活动8场。
六、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聚焦重要时段,策划组织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联合多部门开展现场宣传、法律咨询、专题讲座等活动,全年累计举办各类普法活动12场,派发宣传资料6000多份;利用“罗坑发布”等平台推送普法信息20余篇;持续开展“法治益企行”活动,深入力锋五金、高迪食品等企业开展经营风险防范、合同合规等主题普法,全年组织入企宣传3场次。聚焦重点人群,实施精准普法,充分发挥陈瑞祺中学“法治校园工作室”普法阵地作用,组织学生在工作室开展小组学习活动,加强青少年对相关法律的掌握度。组织青少年普法志愿服务队队员在校园内派发宣传资料及物品,通过青少年普法互动模式,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础。同时,系统梳理“八五”普法成效,总结形成具有罗坑特色的普法案例与经验,为“九五”普法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七、强化监督保障,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健全多元监督体系。自觉接受镇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定期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办理镇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结率100%。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率和整改率均达100%。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络举报平台,及时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核查办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4次,评查案卷23宗,整改问题9个,推动执法行为规范。
八、存在的主要不足和原因
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力度不足,落实得不够到位。学法计划刚性约束不足,部分干部将学法视为“软任务”,参与学习的主动性与紧迫感不强,在本年度推进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学习过程中,出现了计划执行拖延、进度滞后的现象。学习载体与资源的供给不够及时有效,使得学习过程缺乏连贯性,影响了知识的系统吸收与深化理解,导致学习成果向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转化的效果不彰。
二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未能常规化开展。监督工作主要围绕每年一次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以及上级部署的特定专项行动展开,缺乏制度化、网格化的日常巡查、随案监督、投诉举报即时核查等常态化手段,使监督存在“空窗期”和“死角”。监督手段较为单一传统,主要依赖于事后查阅案卷材料,对于执法过程的现场监督、运用信息化技术进行动态监管、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运用不足,监督的即时性、穿透力有限。监督结果运用刚性不足,即使通过评查或专项监督发现了问题,后续的督促整改、责任追究、案例通报等环节有时不够有力。
三是法治宣传内容与辖区内群众需求存在一定脱节。宣传内容“接地气”不足。部分宣传内容仍侧重于法律条文的原则性宣讲,与辖区群众在劳动保障、婚姻家庭、财产继承、防范诈骗等方面的具体法律需求契合度不高,未能精准解答群众身边常见的法律困惑。宣传方式创新不够,较多依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集中设点咨询等传统方式,形式较为陈旧单一,对中青年群体吸引力较弱。针对特殊群体的普法服务存在短板,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在劳动合同、工伤维权、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专项普法覆盖不够;对于老年人群体,在防范养老诈骗、财产权益保护、数字鸿沟跨越等方面的普法宣传不够深入细致。
九、2026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切实按照学法活动方案按时高效推动落实,及时下发自学资料并开展专题讲座,确保全体干部学懂、学透,营造良好学法氛围,避免出现形式化、走过场现象。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监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对日常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作加强检查、督导;督促做好执法“两平台”信息上报工作;每年对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整改。
(三)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加快规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审慎行政,推动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管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四)创新普法模式,提升法治宣传实效。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各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过程中同时普法,深入推进“说理性执法、融入式普法”工作机制,同时立足“八五”普法规划经验,科学谋划“九五”普法工作蓝图,针对辖区内不同人群特点,针对具体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我镇青少年法治宣传特色品牌,继续加强陈瑞祺中学“法治校园工作室”的建设,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普法,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创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