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户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农村宅基地用地建住房,根据相关规定,能否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就可以了?今日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关于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方面的知识。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农户,必须满足: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拟建房用地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没有非法占用土地等条件,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的申请流程办理宅基地用地。文件对申请流程也有相关规定,其中提到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农户,要以户为单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后,村级审核签署意见,最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此温馨提醒有需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想要合法使用农村宅基地,需以户为单位申请,并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依照相关批准手续申请,方能合法合规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广大农村村民想进一步了解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的相关事宜,可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咨询。
(普法速递)农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