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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5559103609L/2024-00460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1-29
名称: 官兴杰诉新会区大泽镇富雅轩古典家具厂工资争议一案仲裁决定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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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兴杰诉新会区大泽镇富雅轩古典家具厂工资争议一案仲裁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次数:-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新会区大泽镇富雅轩古典家具厂:

本委受理官兴杰诉你单位工资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883号),申请人官兴杰于20241127日向本委提出撤回仲裁申请,经审查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的规定,准予申请人官兴杰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新劳人仲案定字[2024]第1883号仲裁决定书。

决定事项如下:

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6605661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