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6.《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33号)。
7.《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做会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新府办函〔2021〕753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监督渠道】通过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互动地址:http://www.xinhui.gov.cn/gzjg/qzfgzbm/jmsxhqrlzyhshbzj/
监督电话:0750-6663587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股室 |
| 一级 | 二级 |
| 1 | 机构概况 | 领导分工 | 领导分工 | 办公室 |
| 2 | 机构职能 | 本机关主要职责以及机构设置 | 人事股 |
| 3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等信息 | 办公室 |
| 4 | 公开指南 |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办公室 |
| 5 | 公开目录 |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包括主要依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目录内容等信息 | 办公室 |
| 6 | 公开年报 |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 7 | 依申请公开 | 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表 | 办公室 |
| 8 | 部门文件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或其他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政策文件 | 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单位) |
| 9 | 行政执法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以及其他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 | 办公室、法制股、执法一股、执法二股 |
| 10 | 办事指南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政策依据、业务规程和办事指南。 | 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单位) |
| 11 | 工作动态 |
|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活动、重点工作、计划总结、行业动态、工作会议等工作动态 | 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单位) |
| 12 | 办事机构 |
|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 | 办公室 |
| 13 | 仲裁公示 |
| 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有关公告公示 | 办公室、仲裁院 |
| 14 | 互动交流 |
| 回答群众在线留言 | 相关业务股室(单位) |
| 15 | 通知公告 |
| 各类通知、公示信息 | 相关业务股室(单位) |
| 16 | 党务公开 |
| 党务活动、会议、工作等 | 机关党委 |
| 17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以及其他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 | 办公室、法制股、执法一股、执法二股 |
| 18 | 预决算公开专栏 |
| 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 财监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