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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5734993224E/2025-0005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2-28
名称: 致新会区涉叉车使用单位的一封公开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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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会区涉叉车使用单位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日期:2025-03-03  浏览次数:-

各叉车使用单位:

  2024年11月,新会区会城某电器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叉车司机违反厂内规章制度,逆向行驶导致人员伤亡的叉车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11.5”叉车伤害事故的教训极其深刻和惨痛,各叉车使用单位必须引起警醒和高度重视,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管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常见安全隐患警示

  1. 无证操作

  ▶ 叉车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严禁无证、证件过期或冒用他人证件操作叉车。  

  2.超载、超速、违规作业  

  ▶ 叉车超载易导致侧翻、货物坠落;超速或急转弯易引发碰撞;严禁用叉车顶推、牵引其他车辆或违规载人。  

  3. 视线盲区与作业环境风险

  ▶ 叉车倒车、转弯时存在盲区,需配备倒车警示装置;作业区域需与行人通道隔离,避免人车混行。  

  4. 设备带病运行

  ▶ 制动失灵、灯光故障、轮胎磨损等隐患未及时排查,易酿成事故。

  二、典型案例通报

  1. 案例一(超载侧翻)

  江门某企业叉车司机为赶工期超载搬运货物,叉车重心失衡侧翻,导致司机重伤、货物损毁。

  2. 案例二(无证操作)

  江门某仓库临时工无证驾驶叉车,因操作不当撞倒货架,造成周边员工受伤。  

  3. 案例三(违规载人)

  作业人员贪图方便站立在叉车货叉上高空取物,因叉车移动时失衡坠落,致腰椎骨折。  

  三、安全管理要求

  1. 严格持证上岗

  ▶ 定期核查作业人员资质,禁止无证人员接触叉车。  

  2. 落实日常检查

  ▶ 建立叉车“日检、周检、月检”制度,重点检查制动、转向、灯光、液压系统等关键部位,留存记录。  

  3. 规范作业流程  

  ▶ 严禁超载、超速、酒后操作;货叉升降时需平稳,载货行驶中货叉离地高度≤30cm。  

  4. 明确作业区域

  ▶ 设置专用通道及警示标识,夜间作业须保障照明,复杂区域安排专人指挥。  

  5. 强化安全培训

  ▶ 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操作培训与应急演练,提升员工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事故应急措施

  1. 发生事故后立即停车,切断电源,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保护现场,避免进一步破坏或变动现场情况,必要时可以使用警示标志或障碍物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如果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在抢救受伤人员时,如需变动现场,应标明位置,以便后续调查处理‌。  

  3.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提供叉车的相关信息,如使用登记证、司机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等。协助调查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五、工作要求

  1.务必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各叉车使用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与管理职责,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确保企业生产期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落实到位。

  2.务必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叉车使用单位要引以为戒,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叉车司机的作业资质和操作技能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叉车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经有资质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务必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叉车使用单位要加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特别要加强对叉车现场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员工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叉车行驶及作业安全。

  4.务必强化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叉车使用单位要制定完善本单位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警示、应急救援预案等,组织叉车司机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现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叉车使用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请各叉车使用单位务必以案为鉴,全面排查隐患,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叉车作业安全可控。对因管理失职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注:请各叉车使用单位务必传达到全体相关人员,并组织专题学习。)


叉车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正确驾驶、操作叉车,确保人身安全、叉车操作安全及货物财产安全。

  2.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授权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操作资格证,并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操作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叉车操作人员除应熟悉本叉车性能结构外,还应掌握装卸工作的基本知识,严禁超性能使用叉车。

  4.叉车操作人员必须谨慎驾驶,在操作叉车时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使用对讲机,不得用叉车做危险的动作。

  5.确认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况,叉车禁止超速、超高、超重行驶,禁止急刹车、急转弯。

  6.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检查叉车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禁止叉车带病行驶。

  7.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