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古井镇恒天建材加工场:
你单位因转营、停产原因向我局提出注销取水许可申请。经调查,你单位原取水设施已拆除,储水塘已填平,申请符合注销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及《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六项规定,决定注销你单位的取水许可(电子证号:D440705G2021-0043)。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家俊,0750-6613627)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