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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5559129446Y/2023-0016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10-30
名称: 广州软件学院江门校区(首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新水[2023]234号 发布日期: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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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软件学院江门校区(首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10-30  浏览次数:-

广州软件学院:

我局于2023年10月30日收到你学院的广州软件学院江门校区(首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等),并于2023年10月30日受理你学院提出的《广州软件学院江门校区(首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0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二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不设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该项目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面积180877平方米。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规定,建设学校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广州软件学院江门校区(首期)项目属学校公益性工程,按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广州软件学院江门校区(首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1.实施广州软件学院江门校区(首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