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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5559129446Y/2023-0017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11-01
名称: 盛汇天际(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新水[2023]237号 发布日期: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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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汇天际(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11-01  浏览次数:-

市新会盛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11月1日收到你公司的盛(一期)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材料(包括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可申表、目水土保持方案目水土保持方案批承诺书等),并于2023年11月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盛(一期)目水土保持方案批申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人民共和国行政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法》第三十二条第一定,我局作出行政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期水土流失防治任范围为2.77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行南方壤区建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率99%,无表土保率,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该项目建设损坏水土保持施、地貌植被面27657平方米,根据《广展改革委 广广省水利关于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准的通知》(粤改价格〔2021〕231号)定,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7657平方米,按每平方米0.6元征,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6594.20元。

根据《广展改革委 广关于大部分涉企行政事性收免征象范的通知》(粤改价格函〔2019〕649号)等文件定,该项目免征省、市、区部分水土保持补偿费共14934.78元,征上中央国部分水土保持补偿费共1659.42元。

附件:施盛(一期)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1.实施盛汇天际(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