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关于“台山市都斛镇金星村莲花坑附近山头因暴雨造成多名登山人员被困2人死亡”指示批示,区文广旅体局多措并举,筑牢我区未开发开放区域户外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防户外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一、主动应对,全面掌握我区户外旅游资源情况
为全面掌握我区户外旅游资源情况,我局印发了《关于排查全区未开发旅游资源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区)深入摸排未开发开放的户外旅游资源(山地、森林、河涌、野滩等)情况。经排查目前我区有128个未开发旅游资源点,山塘水库等野泳野游点214处,其中:山塘19个,山涧6个,河流70条,瀑布1个,水塘10个,非经营性海(河、沙)滩1个,水闸口96个,其他点(水库)20个,部分区域已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志。
二、多方联动,开展户外游重点区域安全督导检查
8月20日,我局牵头组织区旅游安全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到古井镇、崖门镇、双水镇开展未开发开放户外游安全督导检查,对相关单位未开发开放区域存在安全隐患和保护防范措施进行了详细检查,要求各点位安全负责人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警示和巡查,堵住非正常入口,引导游客按正常旅游线路游览,严防通过游客通过非正常线路进入未开放区域进行旅游探险活动。
三、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户外旅游安全事故联防联控机制
我局于8月5日发出《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市民朋友们,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合理安排行程,安全出行。切勿擅自进入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自然保护区、山地、海滩、无人岛、网红景点等不明区域游玩、探险、露营,确保人身安全。8月6日,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区未开发开放区域户外游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街(区)做好未开发开放区域户外游工作。为建立未开放开发户外旅游活动长效管理机制,我局正制定未开发开放户外旅游活动管理指引,待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进一步规范我区未开发开放户外旅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