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压实“四方责任。一是坚持党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统筹各方面力量的制度优势。二是健全联防联控、分工协作的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能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四是落实单位、个人责任,加强基层防控工作,实行群防群控。五是完善传染病病种分类制度。
(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改进传染病预防监测预警报告制度。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点场所防控能力建设;二是加强传染病监测体系建设;三是细化传染病预警制度;四是改进疫情报告制度;五是完善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三)完善应急处置制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增加紧急措施种类;三是强调科学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加强疫情防控中的民生保障;五是强化传染病防治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四)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坚持常态与应急相结合,加强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强化防控经费保障;三是加强救治费用保障,明确对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四是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医药储备,建立药品紧急使用制度。
此外,《修订草案》完善了法律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