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各有关单位,区建管中心:
现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及备案审批权限的通知》(江建消函〔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住建部门受理消防业务窗口为: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A区42-43号窗口。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索引号: | 11440705560837896G/2022-0009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名称: | 转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及备案审批权限的通知》的函 | ||
文号: | 新建函〔2022〕673号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
主题词: |
各镇(街、区),各有关单位,区建管中心:
现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及备案审批权限的通知》(江建消函〔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住建部门受理消防业务窗口为: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A区42-43号窗口。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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