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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5560837896G/2025-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1-08
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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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3  浏览次数:-

  2024年,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住建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重点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及贯彻落实措施,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法治住建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思想基础。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以上率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同时,组织各业务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我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为我局下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夯实基础。

  二、强化工作统筹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谋划推进,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2024年新会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制定了《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4年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等,突出法治建设重点内容,加强住建领域普法工作的开展。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开展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领导应知应会学法内容纳入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持续深化“住建普法大讲堂”活动,制定2024年课程安排计划表,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法用法,制定了2024年共举办住建“普法大讲堂”专题讲座15期,学法培训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圆满完成2024年度江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积极做好督促各股室、各部门在编人员做好学法考试,共组织100名在编人员参加2024年度江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与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完满完成本年度江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任务。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不断优化住建审批事项流程,针对房屋市政工程推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程网办+无纸化”审批的新模式,大幅提升了企业办事便利度,2024年实现交地即动工项目8个。二是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化规范化,按照区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我局90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并组织各业务股室对进驻事项进行梳理并完善办事指南、受理清单等,目前已签订进驻协议,并拟在2025年1月中旬正式进驻。

  (二)持续落实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出台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内部流程管理规定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2024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2份。二是加强行政决策的研究及制定工作。组织各业务股室严格按照《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制定2024年度需纳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以及2024年度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工作。

  (三)持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工作,2024年共组织3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含年审换证)4人,进一步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二是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4年我局牵头发起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7次、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完成抽查3次,抽查任务29家次,合格率100%,不断强化监管力度。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工作,2024年我局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录入行政执法650条。四是积极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督,严格按照市、区关于行政执法案件移交操作指引执法部门进行移交,2024年我局共移交执法案件57宗。

  (四)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我局政协提案21件、人大建议14件,均做到依时答复、依时办结。二是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更新管理,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信息公开答复的审查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参与信息公开的审查,2024年以来共完成依申请公开答复39宗。三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组织开展行政答辩及参加庭审工作,2024年来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落实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20宗。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实施信访法治化,参考市、区工作机制,制定我局《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以及《信访法治化导引图》,加强对信访法治化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完善信访投诉内部协调机制,加强对信访投诉的处置及分析工作,对多次重复投诉或多人投诉的事项,纳入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并定期召开业务股室研判分析会议,督促承办股室、下属单位加大化解处理力度,有效提升群众投诉的处理成效。2024年以来共处理信访投诉事项64宗,同比下降23.8%;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2606宗,同比下降1.51%。

  (六)切实落实行业普法责任。制定《2024年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明晰各业务领域普法工作责任。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部门法律法规宣传日、宣传月时机,针对住建领域内不同群体,开展物业行业法规宣传、安全生产教育普法宣传等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并加强对《》二是进一步扩大普法阵地的范围,成功推荐我区4家企业单位申报并入选2024年度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同时,充分发挥普法阵地作用,组织各普法阵地开展消防安全、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普法成效。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阵地的作用发挥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区住建领域的普法阵地逐步建立,但目前依托普法阵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仍不足,普法阵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主动性及创新性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仍待进一步推进。如行政人员执法程序意识仍不够强,执法公示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势日益严峻,业务人员对依申请公开处理能力有待加强;对行政检查、执法移交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行政执法检查及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

  (三)住建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推进。目前房地产领域仍存在较多风险,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信访、投诉事项仍面临较大压力,信访法治化仍需要持续推进等等。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发挥普法阵地的作用。积极探索发挥基层普法阵地在普法宣传教育作用的方式方法,进一步统筹已成立的普法基层阵地,结合住建领域各项普法工作安排和部署,开展各项普法活动,推动各普法阵地积极应用普法资源共享平台,开展普法活动照片上传等工作,充分发挥阵地的普法作用。

  (二)进一步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与市住建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城管局以及属地镇街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市局进一步优化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移交工作,完善住建领域执法移交文书及程序,切实提升执法工作效能。二是加强对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公示意识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受理、补正、答复等办理程序以及答复文书格式,强化各业务人员办理信息公开的程序意识,确保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合法合规。

  (三)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加强对信访法治化的理解和学习,组织开展信访法治化工作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处理能力和工作水平,持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分类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对信访法治化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按照信访法治化的要求,依法反映诉求。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