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江门市和立建材有限公司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会城支行的《江门市和立建材有限公司矿业权抵押告知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已明确取消采矿权抵押备案作为行政审批事项。为保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权益,现将抵押事项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此公开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在抵押期限内,未解除抵押或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江门市和立建材有限公司大泽镇乌口督顶、马山、老涧山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不予以办理该采矿权转让手续。公开信息如下:
抵押人(采矿权人):江门市和立建材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江门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会城支行
矿山名称:江门市和立建材有限公司大泽镇乌口督顶、马山、老涧山矿区
采矿许可证号:C4407052024017100156227
抵押截止日期:2024年5月16日至203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