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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2023〕17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业经区政府十六届6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新会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
相关文件:江门市新会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