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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
来源:新会县志    发布日期:2024-03-15

    伍廷芳(1842-1922年),名叙、才,字文爵,号秩庸,广东新会会城镇官来桥人。1842年出生于马来西亚马六甲都亚南。幼年随父归国,后在广州读私塾。14岁赴香港入圣保罗书院读书。两年后,曾与友人创办中国人主办的第一家近代化的中文日院《中外新报》。1861年在书院毕业后,曾先后在港府任臬署通事(法院翻译)和巡理厅首席通事。这期间,还与亲友创办《华字日报》,倡导革新言论。

    1874年,自费赴英国伦敦入林肯法律学院深造。三年期满,获法律学士学位,并考得大律师资格。回港后,被批准执律师业务。从1878年起,历任录用公务员的主考官之一、太平绅士、立法局议员、巡理府代理法官。历年在定制法规和执行民刑案件中,维护中国的香港居民利益,被选为保良局副主席。

    1882年,他应清直隶总督李鸿章邀,赴北京入李府当幕僚,协办洋务、外交事务;还担任开平铁路公司、中国铁路公司总办,创办我国第一条客运、货运两用的唐胥铁路。

    1896年,他任出使美、日、秘大臣(即公使)。1902 年奉召回国,被授以四品候补京堂衔,历任会办商务大臣、外务部右待郎、刑部右待郎、修订法律大臣。任内对与各国缔结条约、裁厘减税、收回领事裁判权等均有建树,特别是和沈家本修订《大清现行刑律》,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等酷刑和缘坐、刺字等刑罚,禁止刑讯,又主编民事、刑事、诉讼法等,为我国新法律奠定基础。

    1907他再次出任美、墨、秘、古公使。两年任满,回国寓居上海家园,以观世变。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他致函清摄政王等,劝告清帝退位,主张建立民主共和政体。11月,上海军政府成立,任外交总长。他以中国轮船招商局董事会主席名义,在局借款42 万两支持军政府经费。这期间,他还捐资15000元扩建香港博罗书院和圣保罗书院。是年冬,南北和议,被南方11省推举为总代表,与北方代表唐绍仪和谈,迫使袁世凯接受停火和北军后撤等条件,取得和谈成功,被誉为手定共和的五巨子之一。

    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他任司法总长,继续与北方代表谈判,实现了清室退位,建立共和体制,结束二千多年来的封建帝制统治。

袁世凯窃国当大总统后,伍廷芳退居上海,闭门著书。

    1913年,他关怀家乡贫苦儿童教育,在新会城友竹伍公祠设廷芳义塾,免收学杂费并供给书籍文具给学生。10年间,入学的贫苦子弟达五六百人。

    1916年袁世凯死,黎元洪继任大总统,伍出任段祺瑞内阁的外交总长。之后,政府内部发生“府院之争”。次年5月黎元洪免去段祺瑞职,任伍廷芳代理国务总理。6月8日,张勋应召带兵入京,强迫黎元洪解散国会,伍廷芳坚决拒绝副署。后出京南下护法。

    1917年9月,孙中山在广州建立军政府,伍被任为外交总长。军政府改组,被选为七总裁之一。1921年4月,孙中山重组中华民国政府,伍被任为外交总长。孙中山出师桂林,命伍代行非常大总统职务。次年,兼任财政总长、广东省省长。陈炯明部叛变,伍冒险往永丰舰谒见孙中山,接受指示,通告各国驻广州领事馆严守中立。以忧忿过度,于6月23日逝世,终年81岁。孙中山为其撰写《伍秩庸博士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