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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会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1-11

“美丽乡村”建设是中共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今年1027日,我区召开新会区“美丽乡村”建设宣传推介工作会议,从如何加快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工作,进一步做好相关策划、包装、宣传和推广等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从会议展示的《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美丽乡村”建设招商推介》来看,我区“美丽乡村”建设是以挖掘和整合旅游资源,通过乡村旅游特色经济引领“造血式”发展为抓手。

以旅游业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推手而获得成功者,在国内安吉和永嘉两种模式,但即便是这两种模式,生态旅游开发也只不过一种手段或者途径,不足概全。因为“美丽乡村”建设不只是供城市人休闲旅游养生为目的,而通过城乡互动、产业互联等方式,活化农村社会、经济、文化等要素,增加农民民生福祉,从生产、生活、生态三方面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为依归。借鉴台湾“农村再生计划”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就“美丽乡村”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政府搭台。跟“五改六有七提高”幸福新农村建设,着重生活生产设施建设、着重民生底线保障不同,“美丽乡村”建设需要政府在大力整治乡村垃圾、污水等环境问题的基层上,以发展旅游、特色农业等为导向,通过旅游业激活特色产业或优势农业,以此促进城乡生产与消费的互动,拓展农村的经济发展空间。为此,政府的角色更多应该是搭建项目平台,通过提供财政、规划、国土、环保、教育、文化等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和农村力量的投入,使“美丽乡村”建设从“要我建”向“我要建”转变。

二是社区参与。由于农村社区具有高度内向型的社会结构,“美丽乡村”建设不能只靠政府补贴或外来投资等外部资源的注入,必须遵从“农村利益共同体”的介入策略,建设项目从构思、规划、到实质建设项目的决策均需要与村民和农村社会组织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政府更多地扮演规划引导、项目筛选、财政资助、资源链接、运营监督等的角色。

三是规划引领。“美丽乡村”规划,需满足农村社区发展和村民生产、生活的需求,有利于土地及其他资源活化和特色产业培育,其重要的功能性目标应包含:①农村社区整体环境改善;②公共设施建设;③现有建筑整改;④特色产业活化;⑤文化保存与活化;⑥生态保育;⑦管理维护和财务计划等。为了保证规划目标能真正得以实现,政府应该以项目资助的方式,引导村民围绕目标开展实质建设项目的讨论、设计和运营,以杠杆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引导农村社区资源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为农村社区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四是本土培育。人口老龄化、知识水平较低、缺乏规划和专业人才是农村社区和产业发展面临的共同难题。台湾地区为了有效地推动“农村再生计划”,组织了以高校学者、社会工作者及其他专业人士为基础的培训团队,深入农村,开展“培根”计划,通过分阶段的课程培训和专业的顾问咨询,帮助村民培养社区共识,规划可持续发展的社区愿景,提升农村对年青一代的吸引力,同时也作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人才保障。

五是项目推进。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实施方面,除道路交通设施,农村社区景观休闲设施、供水及水源再利用设施、汗水污水处理及垃圾回收设施,传统文化空间保育设施,闲置空间再利用及景观维护等设施,水土保持及防空设施,网络及信息基础建设等均应以项目的形式推进,按照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要求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切忌贪大求全、急功近利,而应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确保项目满足农村社区发展的实际需要。

六是产业支撑。“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自身产业的发展,需要以“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一景”的思路对农村社区产业和生活环境进行个性化塑造和特色化提升,因地制宜形成山水风光型、生态田园型、古村保护型、休闲旅游型等多形态、多特色农村社会经济形态。为了帮助农村社区走上特色发展的道路,台湾“农委会”曾根据不同农村社区特性,持续给予所需的辅导或协助的政策,通过社区产业盘点、规划特色产业及社区产业行销等策略,促进农业附属产业发展,提升农村社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就业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