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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的建议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5-05

一、问题与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新会区商铺林立,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等“三小”场所遍布城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三小”场所普遍存在着消防意识薄弱、缺少专业消防管理人员、消防设备不全、消防规划不合理等严重的火灾安全隐患问题,而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上,却存在着“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被人忽视的问题,从而导致近年来“三小”场所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因此,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必须提上政府议事日程,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建议与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因此,针对“三小”场所建筑不规范、消防隐患明显、火灾发生率大、消防设施不齐、人员消防意识不强、自救能力弱等火灾隐患,加强对“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   公安机关要牵头联合安监、消防、工商、民政、城监、社区等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督促其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本地实施细则要求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整改火灾隐患,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共同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督、抽查工作,联合其他部门统一行动,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二)   小商铺由工商部门负责依法督促其落实整改隐患,落实“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的要求。

(三)   小作坊由安监部门负责依法督促其落实整改隐患,落实“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的要求。

(四)小娱乐场所由文化、社区等部门负责依法督促其落实整改隐患,落实“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的要求。

(五)城建、城监要依法对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场所进行清理。

(六)加强宣传教育,社区要在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将防火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黑板报等进行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