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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少校园暴力的建议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1-10

   提案人: 岚、  李慕贞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校园暴力的制约和打击过于落后和偏轻,从美国的经验来看,校园暴力重到可以判终身监禁。而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14周岁以下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6岁才开始负刑事责任,结果很多校园暴力事件最后不了了之。近两年校园暴力事件屡见不鲜,辱骂殴打、强迫脱衣、拍摄裸照、持刀威胁……这些触目惊心的细节频频被媒体曝光。今年527日,陈瑞祺中学校初二学生小天的悲剧让我们为之惋惜与压抑。究其原因,校园暴力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一、家庭因素。有的父母履行监护责任不力,只关心孩子的身体与成绩,缺乏科学的教育方法;家暴现象给学生留下了不良心理素质的阴影;独生子女特征明显,缺乏社交能力;留守儿童较多,缺乏家长的教育与关怀。

 二、学校教育因素。现在的学校教育主要精力仍然是放在应试,对于行为习惯与思想道德、法律素质的教育培养,缺乏行之有效的教育机制。

   三、社会环境因素。一些网吧、娱乐场所仍然藏污纳垢,网络暴力游戏泛滥、影视作品暴力场景包围学生,影响极大。而当前社会愈演愈烈的“戾气”,有的成人之间动辄拳脚相加、恶语相向,暴力倾向愈发明显,负面影响也不小。加之一些权贵阶层的嚣张与狂妄,也给一些孩子以极坏的榜样,认为有权有钱有势就可以摆平一切。
  四、法律制度因素。针对校园暴力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惩罚偏轻,据法制网舆情研究中心报道,因恶性犯罪最终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占比不到三成。

   议:

校园暴力是一个综合性社会现象,应多管齐下,密切配合:
  一、学校方面。全面加强安全教育,以多种形式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定期落实法制主题班会教育与宣传栏的教育,引导学生认识校园暴力的后果已经应对措施和求助途径;完善后续处理机制,既做好受害人的心理疏导,又避免双方暴力冲突的反复出现;落实班主任责任制,提高班主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校园暴力扼杀在萌芽阶段;加强校园安保工作,避免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滋事斗殴。

   二、教育主管部门。 落实安全责任制、问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的责任意识,从上到下重视校园暴力;加强相关培训,与培训机构合作,提高教师对校园暴力的重视程度、警惕意识和应对技巧。
  三、公安机关等部门。转变思想,加强校园暴力执法力度,快速处理,让警示教育的社会效果发挥更大;主动把法制教育送进校园,以真实熟悉、刺目惊心的案例为学生带来视觉冲击;加强学校附近上学、放学重要路段的巡视,为孩子保驾护航。加强与辖区校园沟通,督促学校做好校园暴力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