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加强我区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1-10

提案人:

陈文杰


一、我区职业病发病情况

目前我区已诊断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苯中毒、职业性肿瘤、哮喘等,以尘肺和噪声聋为主。1997年以来已经诊断的职业病病人共84例,其中各类尘肺53例;职业性噪声聋22例;苯中毒4例;职业性肿瘤2例,职业性哮喘2例;黑变病1例。

但相当多的已经发生职业病的工人未进入诊断程序,因此报告职业病人数只占实际发生的职业病人数一很少部分。区疾控中心在职业健康检查中检出的疑似职业病病人数比报告的职业病病人数更能反映我区劳动工人职业病发病的实际情况。自2005来至今,我区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约289例,其中疑似噪声聋183例,疑似尘肺99例,疑似苯中毒7例,平均每年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约20-50例。

二、我区企业内部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责任,企业自身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责任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根本,但我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令人担忧。不少企业缺乏基本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未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亦未制定相应的防治制度。大部分企业未经职业危害因素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及行政部门审批就投入生产,部分企业甚至刻意隐瞒职业危害的真相和逃避监管部门监督和监测;多数企业内部没有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缺乏有效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多数企业没有开展规范的岗前、在岗及离岗健康检查,亦未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企业中拥有合格的职业卫生工程防护设施的比例较低,调查显示配备必要的除尘设施且设施运作良好的企业不足25%,大部分企业缺乏必需的防毒措施;合理使用防护用品的企业比例亦较低,调查显示大部分企业员工都是习惯性使用棉纱口罩,懂得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的企业为数不多。

三、关于加强今后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政府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强化防治网络建设,健全防治规划和法规政策,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1.在政府层面上协调理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能。各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以对劳动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抓紧抓实。

2.要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源头管理,切实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严把准入关。建议从区督办的重点工业项目抓起,加强区“重点办“与安监部门的沟通,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督办和协办的内容。确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

3.加大对职业病防治体系、监管体系的人员和经费投入,实现职业病防治经费的逐步提高。职防工作接管后,区安监局成立职业健康监管股,并落实人员编制,但镇(街)安监一直未能增加人员和经费。只有壮大职业卫生监督队伍,优化职业卫生防护设备,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监管,我们才能综合、有效地治理职业病危害。

(二)对用人单位采取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大执法力度并举的措施,落实其职业病防治主体的责任。

严格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责任,督促用人单位淘汰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依法落实控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制度,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工作,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试评价制度,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障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职业病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职业病患者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制度,引导职业病患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解决权益纠纷。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在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患者诊疗、康复、补偿等方面的作用,积极为职业病患者提供心理辅导和精神关怀。